2023年11月10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512号),获准设立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即“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2024年4月23日,国信资管完成工商登记。2025年1月27日国信资管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将于2025年3月21日正式开业。 自正式开业日起,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国信资管承继,并由国信资管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赎回业务须知》及《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快速取出服务协议》同步更新,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及其交易系统查询最新的《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赎回业务须知》及《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快速取出服务协议》。 咨询方式: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3月20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03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3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