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中国GDP达134.9万亿,同比增长5%,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医药行业作为刚性需求领域,受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水平不断加深,医药和医疗健康服务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2024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5.6%。同时,国家不断出台的一系列医药发展相关政策也有利地支持和引导着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给医药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随着行业监管趋严,合规管控加强、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短期内行业整体增速放缓。 (一)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产业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2024年国家在支持创新药、药品审评审评改革、扩大医疗领域开放试点、医保数据衔接商业保险在等相关方面大力推陈出新,目前已基本上形成了鼓励医药创新+提升医疗服务+优化医保支付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政策体系,为医药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并不断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 “十四五”期间,药械流通行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同时,政府持续加强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医药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这将促进行业的进一步整合,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全面提升中国药械流通供应链的安全性、高效性,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能力。 (二)带量采购、国谈品种持续扩面促创新药发展 报告期内,带量采购政策提质扩面。截至2024年底,十批集采纳入的品种基本涵盖了市场上的大品类、大品种,治疗领域涉及神经系统、消化系统、代谢、心脑血管、全省抗感染等。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于2025年4月执行,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和产品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8种药品被调出目录。2025年1月1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开始执行,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38个创新药创历史新高,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 (三)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提升价格透明度 报告期内,药品价格治理从挂网药品的“四同”到“三同注射剂”,从“国采中选非供应省份价格治理”到“国采接续品种价格治理”,从“药店价格治理”到“线上线下比价”等举措,呈现出药价治理从挂网品种拓展到集采品种、从院内到院外、从线下到线上,由浅入深、持续推进,不断拓宽新维度治理方式的趋势。通过全面梳理和排查,有效消除了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和歧视性高价,推动了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同时,随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建立和数据共享机制的完善,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得以实现,进一步促进了药品价格的透明化。 (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促进行业结构优化 目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2.0版分组更符合临床实际需求。根据相关要求,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此项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优化行业结构,促使行业内企业更加重视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 (五)合规管控加强夯实行业基础 2024年国家相继印发出台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和文件,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国家层面树立医药产业链合规相关指引。这些政策的出台净化了行业风气,规范了产业链各环节、各节点参与方的行为,对医疗机构的处方和价格产生影响,短期内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空间承压,但合规管控的加强将有利于夯实行业基础,有利于推动行业内企业的创新转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六)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变革式发展 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发展,新一代医疗技术的出现为医药企业提供了新的开发和应用机会。大数据、云服务、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贯穿生产、质检、流通、溯源、仓储、查验货等多个环节。AI、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将在供应链优化、库存管理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新技术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新药研发,还改变了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式,企业只有不断跟进技术进步,才能保持竞争力。 综上,2024年医药流通行业在政策、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呈现出复杂的发展态势,市场增速呈现放缓趋势,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行业内企业需要不断跟进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与供应商的多重需求,布局差异化的赛道,从而赢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导,从夯基固本、转型创新、科技强企、管控提效及防控风险等方面深度谋划、统领布置、紧抓落实,持续推动公司战略向纵深推进,加速企业价值重塑,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稳定四大主业基础上积极发展六大特色领域业务,涵盖直销、分销、麻药、工业、口腔、专业零售、营销服务、物流等多业务板块。公司以药品及器械配送为主,在北京地区医疗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优势;分销业务以普药分销和服务为主,业务网络覆盖全国;麻药业务以麻精药分销和学术服务为主,在麻精药品渠道保持着龙头地位,在行业中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提升区域批发企业麻药管理能力、医疗麻药合理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良好地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工业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新药研发及投入力度,推进新产品上市和营销推广;口腔业务以营销推广为主,围绕“无痛、牙周、感控、正畸”四条产品主线;专业零售业务方面,自有专业零售药房不断拓展;在营销业务方面,持续拓展营销品种和合作项目;物流服务方面,公司物流业务在满足自有配送服务需求基础上,持续拓展第三方物流服务。2024年公司持续探索和挖掘业务增量和创新动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及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05.97亿元,同比上升1.81%;利润总额26.54亿元,同比下降9.46%;净利润21.30亿,同比下降8.7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00亿元,同比下降6.80%;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9.96亿元,同比下降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6.5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349.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1.28亿元,每股净资产22.70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2.24%。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58.1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昕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蒋昕女士(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国药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余兴喜、史录文、陈明宇、刘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8名董事中的沈涛、文德镛、蒋昕、田国涛等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全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8名董事中的沈涛、文德镛、蒋昕、田国涛等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全部同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田国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叶彤女士、肖卓远女士、唐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聘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简历见附件。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 1.田国涛先生简历: 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室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国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叶彤女士简历: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公司终端业务部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叶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肖卓远女士简历: 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卓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唐磊先生简历: 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麻特药品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麻药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磊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相关股票被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公司高管收到立案调查告知书的公告》(临2024-001),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唐磊先生个人交易其他公司股票的调查,不涉及本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该事项尚未结案。公司拟聘任唐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5.陈飞先生简历: 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担任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4日 至202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为6)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 层 (三)登记日期: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 (四)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丽春 邮编:100077 电话传真:010-67271828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所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所涉关联交易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预测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单独公告,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3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06】。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4-022】)。 经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2.08亿元,未超过预计的89.14亿元;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3.17亿元,未超过预计的65.84亿元。 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预计2025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因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对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情况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