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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聚焦 结合行业发展市场洞察及对应价值链分析定位,公司聚焦以汽车智能化及物联网通信两大领域开展核心业务,汽车智能化领域主要围绕“智能网联”、“智能舱驾”、“V2X”、“商用车”为核心业务,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的深度融合研发,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软件服务,在智能舱驾软硬件的开发和交付、国际化智能网联产品提供、以车辆为核心的V2X平台及应用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物联网通信领域主要围绕“4G/5G无线通信、物联网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物联网解决方案。 ①智能网联:拥有成熟稳定的优质乘用车与商用车前装车厂配套体系、国际化产品提供及交付能力,产品包括TBOX、OBU等产品,可提供面向乘用车与商用车细分行业应用的高品质产品。 ②智能舱驾: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技术先进的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构建起包含硬件、软件、测试等在内的全栈式自研能力,并拥有车规级制造中心。借助智能网联技术与市场基础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域控等业务均已实现突破,与国内外一二线车厂及造车新势力达成了多项合作,形成了软硬件相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 ③V2X:具备面向Tier 1及行业终端客户应用的软件与数据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主要包括智慧交通平台、智能网联平台、自动驾驶平台等产品及综合方案提供能力。 ④商用车:产品覆盖智能网联、智能舱驾与V2X等领域,具备符合商用车要求的车机开发设计能力,拥有国内主流商用车前装车厂的配套体系,主要包括宇通客车、中通客车、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 ⑤IoT业务:在IOT领域公司积累了强大的研发能力、制造能力、供应链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成本优势,作为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智能通信终端产品长期供应国外知名终端厂商。面向万物智联的未来世界,将专注于5G/IoT/AI等核心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道路上不断迈进。 (二)主要产品分析 (1)拳头产品 智能网联终端(TBOX、OBU等); 4G Redcap MIFI/Dongle、4G CPE/MIFI; 智能舱驾域控制器; 商用车影音系统,播放器,中控,显示器; 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2)新兴产品 智能网联5G终端及系列产品; 5G Redcap MIFI/Dongle、5G CPE/MIFI; 电子后视镜; 商用车新国标终端、中控、电子仪表、电动屏; 新能源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3)培育产品 智能网联5G产品、出海TBOX、高性价比TBOX; 5G-A FWA/eMBB、 AI+5G FWA/eMBB; 舱驾一体域控产品; 智慧交通云控平台及车路云一体化等产品; 商用车智能舱驾与5G终端。 (三)经营模式分析 ①通过向乘用车与商用车车厂和Tier1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与智能舱驾类产品和相关服务获取收益; ②通过向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等客户提供物联网产品和相关V2X服务获取收益; ③打造高端OEM制造平台,在支撑集团战略聚焦业务需求基础上实现OEM加工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芯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共同发展业务、实现共赢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在智能舱驾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4)。 2、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双方在汽车智能化技术与产品领域推动深层合作,形成全面、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9)。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惠州三旗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提供 S1 ADAS 系统,惠州三旗将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和交付工作,并同步支持技术方面的相关工作的推进。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定点通知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8)。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 59.0674%的股权,成为云木科技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随后,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对云木科技增资500万元,其中股东索菱股份增资400万元,股东芜湖菱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云木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590.2万元,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的股权由 59.0674%变更为 61%,同时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将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奇菱智行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签订的分别关于采购电子外后视镜显示屏及控制器、流媒体内后视镜(统称“特定零件”)的《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惠州三旗已被选为特定零件的供应商,惠州三旗将设计、制造、供应这些特定零件给客户,以支持客户上述车型的开发和制造。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31)。 6、报告期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盛”)分别与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 “出租方”)、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向盛泽智景租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建华科创·松江发展中心项目5幢1-4层,以供工业生产与科研办公使用。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 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68,048.35 元。 8、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公司于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 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5 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5 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00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7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4.35 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8月9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8月9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19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53.9827 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00 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 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65.9827 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2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3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共涉及回购注销 2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回购注销手续。 (5)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9 元/份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25 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6)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 授予股份数量194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7)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 2,555,523 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增至861,740,401股。 (8)报告期内,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在桐乡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桐乡乌镇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索菱”),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由上海三旗自有资金出资,上海三旗持有其 100% 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8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已进行账面记载的债务进行了梳理,经查有66笔合计金额1,585.68万元的应付款项对方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采取有效方式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且一直未与管理人或公司联系申报债权,时间都已超过三年以上。有1笔金额39.57万元应付款项其关联公司起诉但生效判决已认定案涉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度将上述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1,625.25万元予以核销,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核销将增加2024年度利润1,625.25万元。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列报规定。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借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先后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5月31日完成索菱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的重整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索菱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及广东索菱的债权人先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对索菱股份、广东索菱进行重整,且广东索菱债权人申请将广东索菱与索菱股份的重整程序进行同步协调审理。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广东索菱重整一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421,754,01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1,754,014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增至843,508,208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转增股票180,000,000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按照深圳中院做出的对索菱股份进行预重整决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3.06元/股的八折,即2.45元/股的价格有条件受让,合计提供441,000,000.00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部分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票241,754,014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 重整计划还约定了业绩对赌条款,即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主要股东汤和控股承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 公司已与汤和控股确认,汤和控股承诺将按照约定期限,在公司年报披露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度,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上海三旗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上海三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未包含公司为香港三旗提供的3.2亿港币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9%。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上海三旗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担保事项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具体情况 担保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9,357.76万元人民币(3.2亿港币) 2025年担保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8.36% 是否关联担保: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399弄1号楼907室 经营范围:通信科技、信息技术、医疗技术、电子科技、汽车科技、网络科技、自动化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运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索菱股份持有上海三旗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三旗总资产55,572.92万元、净资产25,493.49万元;2023年度,上海三旗实现营业收入131,441.92万元、净利润4,702.16万(以上为经审计数据)。 上海三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上海三旗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目前,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涉诉材料,同时经过公司与部分投资者的积极沟通,有共计117名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中小投资者与公司达成了调解。现将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诉讼的整体情况 公司目前面临大量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结果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公司存在1,167起中小投资者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122,210,225.84元。其中一审判决790起,涉及金额75,564,532.8元;二审判决112起,维持原判,涉及金额18,282,564.4元;未生效判决案件140起,诉讼标的16,977,983.29元;原告撤诉8起,涉及金额477,898.85元; 二、部分投资者诉讼的调解情况 经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沟通调解,截至目前,有117名提起诉讼未判决或已判决的中小投资者已与公司达成了调解,目前均已签署《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1,361,423.87元。 三、投资者诉讼的清偿情况(未含调解) 经公司审核债权申报材料并付款,截至目前,已清偿324起案件,清偿金额共29,211,561.00元。 四、上述投资者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形成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和受偿方案调整和受偿。公司针对投资者诉讼在2021年度共计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74,310,073.15 元,并根据司法重整计划同时确认相关债务重组收益 20,293,336.15 元。2023年度,公司针对已判决和调解的部分与2021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和重组收益的差异,补提预计负债1,117.18万元并按重组计划同时调整债务重组收益-657.74万元,对未判决部分确认预计负债662.4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根据新增投资者诉讼判决及测算情况确认营业外支出2,376.57万元,并按重整计划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26.85万元。根据实际判决情况对2023年度确认预计负债的差异及调解情况调增营业外支出74.91万元,调增债务重组收益89.68万元。上述事项导致2024年利润减少1,934.95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股权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查封情况 2018年底,受诉讼事项影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0年6月13日、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 2018年7月30日,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区**产业园**区**路**号不动产【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XXXX 号】为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已针对该借款事项提起诉讼并对该不动产进行了查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情况 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的重整申请。2021年11月27日,深圳中院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索菱股份以及广东索菱的债务进行了清偿。 近期,公司通过向相关银行核实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处于冻结失效状态。另外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目前该不动产(厂房、土地)无抵押、无查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子公司股权冻结失效及房产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1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397,835,789.94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67,614.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2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8,406,237.66元;负债合计351,534,159.9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10,989,854.38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5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成果,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总裁白新平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蔡新辉先生。因工作安排,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登录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提问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2:00 前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网址:https://company.cnstock.com/wtzj/002766)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4月9日(周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5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至议案9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25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a)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397,835,789.94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67,614.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2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8,406,237.66元;负债合计351,534,159.9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10,989,854.38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5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的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但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具有对除了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说明:1、上述授权中关联交易除外;2、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3、授权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各自的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尤尼泰振青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详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7号)。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3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70,358,383.1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670,358,383.12元,实收股本861,740,40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度,公司对收购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未弥补亏损进一步扩大。 2、2021年,受原材市场动荡影响,核心原材芯片、屏、板等价格上涨较大,公司通过采购现货等方式满足部分项目出货需要,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滑严重;同时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影响,公司收入较2020年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结果不容乐观;同时公司因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减值、对预计投资者诉讼赔偿、重整相关费用计提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费用等事项大幅减少2021年净利润,未弥补亏损进一步扩大。 3、2022年至2024年,索菱股份迅速由规范治理转为健康经营,通过组织优化调整、项目收益提升、库存优化制造整合等关键举措保障公司平稳健康经营。净利润逐年增加,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积的亏损。 三、应对措施 1、研发与产品布局策略 (1)智能网联:发挥长板优势,深挖现有客户,做大做强TBOX业务; (2)智能舱驾:聚焦智能舱驾的硬件和底层软件能力,并形成核心竞争力; (3)V2X车路云:以车辆和道路协同为核心,构建云端服务及产品生态; (4)IOT:发挥通信行业优势,巩固扩大日本市场,积极布局欧美、中东等市场;立足于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将继续深耕宽带接入终端及智能解决方案领域,为全球电信运营商及行业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灵活的定制化服务和完善的全球化服务网络,为全球宽带接入和数字化转型贡献更大的力量; (5)生态圈:通过在技术方面的持续布局,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加深与OEM、芯片公司、算法公司科技公司的合作。 2、市场推广与区域经营策略 (1)坚持国内国外并重,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在巩固国外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 (2)国内市场强调差异化竞争,重点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国外市场强调价值竞争,重点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水平; (3)跟随中国车企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布局海外基地; (4)积极维护公司关键和核心客户,并积极拓展现有客户新产品线,同时加大创新型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 3、成本控制策略 (1)研发从前期设计、生产制程、原材料选择等多方面考虑,从而达到降本增效; (2)提升全员效率,落实“严精细活”管理理念,提高人均效能; (3)针对关键客户及产品做好交付管理和库存管理,提高交付能力、降低库存风险; (4)有效整合供应链市场资源,做好订单采购、预测采购、战略采购等多种模式的组合拳,加强采购过程规范性的监管,提升采购的科学性,合理控制成本; (5)统一质量管控,强化质量及体系的过程管控职能,降低售后理赔费用; (6)加强客户信用评估,持续监控客户信用额度,降低坏账风险。规划采购与销售端账期匹配,降低现金流压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8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可将持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18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及目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供应链”)、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及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314.16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等。众合供应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控制的其他法人,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汤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控股”)旗下子公司,汤和控股持有公司15.09%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合供应链、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X041 法定代表人:马通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众合供应链总资产12,039.78万元、净资产5,778.82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684.53万元、净利润481.57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二: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盛泽智景总资产1,631.58万元、净资产-978.69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40.58万元、净利润-447.49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三: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赵佳林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消防技术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游乐园服务;装卸搬运;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汤和物业总资产17.37万元、净资产-115.7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1.51万元、净利润-72.16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众合供应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许培锋先生,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汤和控股旗下控股子公司,汤和控股持有公司15.09%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合供应链、盛泽智景、汤和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未发现关联方有任何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67,61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70,358,383.1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64,266,531.1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 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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