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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未亲身出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审计了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500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980千元)。根据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24年度股利人民币0.02元/股(含税)(“末期股利”)。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股东周年会”)批准后实施。有关本公司召开股东周年会之日期和时间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将于稍后公布。股东周年会通告将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公告。股东周年会通告、通函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提供予H股股东。 如末期股利藉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会通过决议案而予以宣派,H股末期股利预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或左右支付予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末期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应支付予本公司A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应支付予本公司H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港币支付。应付港币金额将按于股东周年会通过派发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港币收市汇率平均值计算。 本公司预期将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至2025年7月1日(星期二)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H股股东如欲收取末期股利,必须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填妥之H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位于上海西南部金山卫,是高度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主要是通过石油加工生产多种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本集团大部分产品销往中国国内市场,而销售额主要源自华东地区的客户。华东地区乃中国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中国对石化产品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是本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本集团利用其炼化一体化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现有产品的质量及品种,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和产品性能升级,以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2.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主要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资料(近五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本公司于2023年2月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2,452.80万股; 本公司于2024年6月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2,405.80万股。 2.5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股本及股东情况 3.1 股东总数 ■ 3.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3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包括中石化集团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石化股份的1,042,664,000股H股股份。 3.4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无 三重要事项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4年,是石化行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一年。全球石油石化行业格局深度重塑,电动革命发展远超预期,市场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形势,本集团全力推动安全环保、经营创效、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全面打赢安全生产、扭亏为盈、高质量发展“三大战役”。全年累计加工原油1,334.58万吨(其中来料加工148.63万吨),同比(下同)下降5.48%,生产成品油864.98万吨,下降0.19%;主体商品总量1,174.19万吨,下降5.98%。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870.60亿元,减少6.32%。产品产销率为99.89%,货款回笼率为100%,产品质量继续保持优质稳定。 (1)石化产品价格震荡走跌 2024年,石油市场持续调整,供需两侧深度博弈。在利好利空因素交织作用下,国际油价呈现宽幅震荡趋势,整体重心略有下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不含税)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96%和上升了6.67%。 (2)原油加工量同比下降 2024年,本集团累计加工原油1,334.58万吨,同比下降5.48%。2024全年原油加工成本为4,282.18元/吨,比上年减少76.25元/吨,下降1.75%。全年原油加工总成本比上年减少60.45亿元,下降10.64%,占总销售成本的68.52%。 (3)深化从严管理,打赢安全生产保卫战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统筹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严抓直接作业环节,全年生产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高质量实施绿色企业行动计划,强化污水、废气全流程管控和深度治理,边界VOCs浓度均值6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0%,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4)深化挖潜增效,打赢扭亏为盈翻身战 本集团内抓管理,外争市场,扭转了连续亏损的被动局面。推进炼油产品结构调整,动态优化产业链运行,深入开展成本动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原油采购、运行优化、节能减排、资源优化、物资采购、物流储运和资金管理降本。 (5)深化转型升级,打赢高质量发展攻坚战 本集团持续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完成纳规、稳步推进;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全面土建施工;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机械完工;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上海基地项目完成基础设计;建成投用碳纤维复材实验基地,打通热固性预浸料试验线全流程。全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不断拓展碳纤维复合材料重点应用领域。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一阶段)性能标定全面达标;攻克高强中模碳纤维工业化生产技术,实现碳纤维产品谱系全覆盖;24K碳纤维达到T700级水平,填补国内碳纤维硫氰酸钠湿法纺丝路线在该领域的空白。坚持数智赋能提效,统筹推进安全环保数据治理、双重预防数智化管控等多个信息化项目。 (6)深化机制改革,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 本集团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扎实开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股权管理,扎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合规完成美股退市,ESG评级位居行业前列。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中基层管理干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树立绩效薪酬、工效联动鲜明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人才管理和培训机制,优化畅通成长路径,最大程度调动员工创新创效能动性。 2、公司经营业绩比较与分析(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1比较与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较如下: 3.2.A 经营业绩 (1)销售净额 2024年本集团销售净额为人民币742.82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800.78亿元下降了7.24%。分产品分析如下: (i) 炼油产品 2024年度本集团炼油产品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493.66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518.82亿元下降了4.85%,主要系本年炼油产品销售量下降了3.05%。 本年度炼油产品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66.46%,比上年上升了1.67个百分点。 (ii)化工产品 2024年度本集团化工产品销售净额为人民币173.80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190.32亿元下降了10.17%,本年度化工产品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23.40%,较上年下降了0.37个百分点。 (iii) 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2024年度本集团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69.06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81.74亿元下降了15.51%,主要系本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上海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金贸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年销售额下降。 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贸易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9.30%,比上年下降了0.90个百分点。 (iv) 其他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的销售净额为人民币6.30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9.90亿元下降了36.36%。 本年度其他销售净额占本集团销售净额的比例为0.84%,较上年下降了0.40个百分点。 (2)销售成本及费用 销售成本及费用是由销售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及其他业务收入等构成。 2024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成本及费用为人民币742.33亿元,比2023年度的人民币818.31亿元下降了9.28%。其中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贸易和其他的销售成本及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80.47亿元、人民币186.87亿元、人民币68.88亿元和人民币6.10亿元,分别下降7.80%、下降8.98%、下降15.30%和下降42.19%。 本年度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贸易和其他的销售成本及费用比上年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油加工量下降,对应产品成本随之下降。 -销售成本 2024年度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741.21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816.13亿元下降了9.18%。主要是原油价格下降所致。销售成本占本年度销售净额的99.78%。 -销售及管理费用 2024年度本集团销售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35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3.16亿元下降了25.63%,主要是本年整体销量下降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3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1.32亿元下降了14.39%。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减少导致。 -其他业务支出 2024年度本集团其他业务支出为人民币0.24亿元,比上年度的人民币0.20亿元增加0.04亿元。 (3)营业利润/(亏损) 2024年度本集团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49亿元,比上年度的营业亏损人民币17.53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8.02亿元。2024年,国际油价震荡下行,市场需求端逐步复苏,公司持续优化生产运营和产品结构,营业利润较上年有所增加。 (i)炼油产品 本年度炼油产品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3.19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2.30亿元增加了利润人民币15.49亿元,炼油产品产生利润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国际原油价格走跌导致成本下降,销售价格跌幅低于成本价格跌幅所致。 (ii)化工产品 本年度化工产品的营业亏损为人民币13.07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14.98亿元,亏损减少了人民币1.91亿元,与上年相比无重大变动。 (iii)石油化工产品贸易 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18亿元,较上年营业利润人民币0.42亿元下降了人民币0.24亿元,主要由于本年贸易销售量下降,同期贸易成本及费用同比减少导致。 (iv)其他 本年度本集团其他板块营业利润为人民币0.19亿元,较上年营业亏损人民币0.67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0.86亿元。 (4)财务收益净额 2024年度本集团财务收益净额为人民币1.95亿元,较上年度财务收益净额人民币2.39亿元减少人民币0.44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由2023年的人民币3.84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人民币3.10亿元,减少人民币0.74亿元;同时利息支出由2023年的人民币1.45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人民币1.15亿元,减少人民币0.30亿元。 (5)税前利润/(亏损) 2024年度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4.23亿元,比上年度的税前亏损人民币16.55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20.78亿元。 (6)所得税 2024年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06亿元,上年度所得税利得为人民币3.06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2024年本集团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25%)。 (7)本年度利润 2024年度本集团税后利润为人民币3.17亿元,比上年度税后亏损人民币13.49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6.66亿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主营业务分析 1.1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合并利润表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1.2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4年本集团炼油产品、化工产品的销量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05%和17.41%,导致2024年本集团营业收入较上年相比下降。 1.3 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分析表 2024年度本集团营业成本为人民币720.45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791.58亿元减少8.99%,这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石油化工产品产销量下降导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 1.4 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该毛利率按含消费税的炼油产品价格计算,扣除消费税后炼油产品的毛利率为5.18%。 2.2 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5年宏观经济形势和地缘政治更加复杂多变,生产经营形势面临复杂挑战。从国际油气市场看,地缘政治波动、重要国家能源政策可能驱动新一轮供给侧结构调整,加大国际油价下行压力。从国内炼化市场看,伴随炼油加工量全面达峰、成品油消费进入下行通道,市场竞争渐入“白刃战”,预计全年汽柴油消费量下降;乙烯迎来新一轮投产高峰,化工市场预计保持供需双增局面。 2、公司发展战略 本集团的发展目标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及新材料公司。本集团将坚持低成本与差异化兼顾、规模化和精细化并重,以价值引领、市场导向、创新驱动、人才强企、绿色低碳、融合发展为导向,侧重上游低成本、规模化,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充分发挥公司产品链较宽、产品多样化且靠近市场的优势,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在该发展战略指导下,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向发力、同步推进。按照上海市“南北转型”要求,有序推动炼油向化工转,化工向材料转,材料向高端转,园区向生态转,开展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炼化产品结构;做强碳纤维等中高端新材料核心产业,及以聚烯烃、弹性体、碳五下游精细化工新材料为突破和延伸的中高端新材料产业链,助力上海市南北转型和金山区“碳谷绿湾”及地方产业园建设;发展风、光、火、生物一体化发电和制绿氢技术,实现能源结构由“化石能源”向 “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转变,实现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 3、经营计划 2025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2025年,公司计划原油加工总量1,310万吨,计划生产成品油总量839万吨、乙烯62.22万吨、对二甲苯68.8万吨。为实现2025年的经营目标,本集团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严抓严管,夯实安稳根基不动摇 全面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强化安全引领,提升HSE体系运行实效, 系统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风险源头,严控承包商和直接作业环节风险,大力推进标准化工地、智慧工地及智能运维建设,全面提升环保管理绩效,以优良HSE业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2)坚持统筹优化,助力生产经营创佳绩 聚焦发挥一体化优势,整体统筹生产经营优化,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运行、一体化创效和新产品研发,充分释放创效潜能。开展科研攻关,以数智赋能缩短研发迭代周期,加快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优化炼油产品结构,统筹优化装置检修计划、物料平衡,保障生产运营整体效益最大化。加强全流程分析管控,强化关键指标管控约束边界,推动资源向价值创造倾斜,推动成本费用持续下降。 (3)坚持创新驱动,实现发展空间再拓展 坚持“炼油向化工转、化工向材料转、材料向高端转、园区向生态转”发展思路,积极寻找炼化转型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产业链,扎实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稳步实施热电机组清洁提效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上海基地项目,适时投产弹性体项目,抓住异地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大丝束碳纤维项目,推进小丝束产品降本增效,提升高性能碳纤维装置运行水平,高质量完成热塑性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项目。 (4)坚持深化改革,推进企业治理再优化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合规意识,对标先进企业,突出价值创造深化改革,做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抓好市值管理和品牌管理,多措并举提升企业形象。以数智化转型为牵引,深化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活力和效率,增强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实现管理创新、技术创先、产品创优。 (5)坚持务实创新,确保队伍能力再提升。 完善人才成长通道,系统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人才成长体系。优化培训和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公司培训课程和项目体系,细化各类人才成长培养指引。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池”,构建“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盘活人力资源,办好业务竞赛,实现全员能力提升。 4、可能面临的风险 (1)石油和石化市场的周期性特征、原油和石化产品价格的波动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大部分源于销售成品油和石化产品,历史上这些产品具有周期性波动,且对宏观经济、区域及全球经济条件变化,生产能力及产量变化,原料价格及供应情况变化、消费者需求变化,以及替代产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变化等反应比较敏感,这不时地对本集团在区域和全球市场上的产品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另外,原油和石化产品价格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将继续,原油价格的上涨和石化产品价格的下跌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集团可能面临进口原油采购的风险和不能转移所有因原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成本 本集团目前消耗大量原油用来生产石化产品,而所需原油的95%以上需要进口。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排除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原油供应的中断。虽然本集团试图消化因原油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但将成本增加转移给本集团客户的能力取决于市场条件和政府调控,因为两者之间可能存在一段时差,导致本集团不能完全通过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来弥补成本的上升。另外,国家对国内许多石油产品的经销也予以管制,比如本集团的部分炼油产品必须销售给指定的客户(比如中石化股份的子公司)。因此,在原油价格处在高位时,本集团可能不能通过提高炼油产品的销售价格来完全弥补原油价格的上涨。 (3)本集团的发展计划有适度的资本支出和融资需求,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石化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本集团维持和增加收入、净收入以及现金流量的能力与持续的资本支出密切相关。本集团2025年的资本支出预计为人民币28.5亿元左右,将通过融资活动和部分自有资金解决。本集团的实际资本支出可能因本集团通过经营、投资和其他非本集团可以控制的因素创造充足现金流量的能力而显著地变化。此外,对于本集团的资金项目将是否能够、或以什么成本完成,抑或因完成该等项目而获得的成果并无保证。 本集团将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多种不确定因素支配,包括:本集团将来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中国经济条件和本集团产品的市场条件;融资成本和金融市场条件;有关政府批文的签发和其它与中国基础设施的发展相关的项目风险,等等。本集团若不能得到经营或发展计划所需的充足筹资,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4)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可能受到现在或将来的环境法规的影响 本集团受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管辖。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废弃物(废水、废气和废渣)。目前,本集团的经营充分符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政府部门可能进一步采用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并且不能保证国家或地方政府将不会颁布更多的法规或执行某些更严格的规定从而可能导致本集团在环境方面产生额外支出。 (5)货币政策的调整以及人民币币值的波动可能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人民币对美元和其它外币的汇率可能会波动并受到政治和经济情况变化的影响。2005年7月,政府对限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允许人民币对某些外币的汇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自该项新政策实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每日均有波动。另外,政府不断受到要求进一步放开汇率政策的国际压力,因此有可能进一步调整其货币政策。本集团小部分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是以外币(包括美元)计价。人民币对外币(包括美元)的任何升值可能造成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人民币价值的降低。本集团绝大部分收入是以人民币计价,但本集团大部分原油和部分设备的采购及某些偿债是以外币计价,将来任何人民币的贬值将会增加本集团的成本,并损害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任何人民币的贬值还可能对本集团以外币支付的H股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6)关联交易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和经济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本集团不时地并将继续与本集团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以及中石化股份的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及其关联方(子公司或关联机构)进行交易,这些关联交易包括:由该等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包括原材料采购、石化产品销售代理、建筑安装和工程设计服务、石化行业保险服务、财务服务等;由本集团向中石化股份及其关联方销售石油、石化产品等。本集团上述关联交易和服务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但是,如果中石化股份、中石化集团拒绝进行这些交易或以对本集团不利的方式来修改双方之间的协议,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效益会受到不利影响。另外,中石化股份在某些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是间接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行业中具有利益。由于中石化股份是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并且其自身利益可能与本集团利益相冲突,中石化股份有可能不顾本集团利益而采取对其有利的行动。 (7)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中石化股份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约54.59亿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14%,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中石化股份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财务分配、高管人员任免等施加影响,从而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和小股东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四)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500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980千元)。根据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24年度股利人民币0.02元/股(含税)(“末期股利”)。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股东周年会”)批准后实施。有关本公司召开股东周年会之日期和时间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将于稍后公布。股东周年会通告将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公告。股东周年会通告、通函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提供予H股股东。 如末期股利藉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会通过决议案而予以宣派,H股末期股利预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或左右支付予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末期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应支付予本公司A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应支付予本公司H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港币支付。应付港币金额将按于股东周年会通过派发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港币收市汇率平均值计算。 本公司预期将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至2025年7月1日(星期二)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H股股东如欲收取末期股利,必须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填妥之H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千元 ■ 董事长:郭晓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在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宾馆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4人。监事张晓峰先生、郑云瑞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监事张晓峰先生授予监事会主席谢莉女士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监事郑云瑞先生授予监事陈宏军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决议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决议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4年度,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决议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工作报告总结了2024年监事会的各项工作,并认为对2025年监事会工作提出的要求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议同意将此工作报告提交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决议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2025-01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位,实到董事8位。董事解正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江东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解正林先生授予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江东先生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唐松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决议二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其附件《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郭晓军先生、杜军先生及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7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四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五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决议六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七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八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九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十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ESG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十一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十二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及其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决议十三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及其附件《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决议十四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2025年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十五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报告》。 决议十六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2024年,上海石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1184.24万元,其中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591.86万元,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286.28万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306.10万元。 董事郭晓军先生、杜军先生、黄翔宇先生及秦朝晖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于2023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文立,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文立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文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琳,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琳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5.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锁定成本或利润,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量为191.5万吨;货币类金融衍生品计划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结售汇。 ● 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管理市场波动导致的实货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开展商品类及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公司开展前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与采购进口原油、出口成品油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合理必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全部或部分抵消风险敞口,保障成本或利润的锁定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拟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的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量为191.5万吨;拟采用DTD Swap、Dubai Swap、DTD/Dubai Swap、Gasoil/Dubai Swap、Kero/Dubai Swap、LSFO/Dubai Swap 、PX/MOPJ等交易工具;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保值计划的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结售汇。 2025年度任意时点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2025年炼油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原油200万吨、远期运费合约(FFA)100万吨、柴油21万吨、航煤43万吨、石脑油42万吨、沥青10万吨、船用燃料油18万吨、液化气10万吨;对二甲苯20万吨、聚丙烯10万吨、聚乙烯5万吨、乙二醇2.5万吨、纯苯10万吨。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结售汇。 (五)交易期限 本次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及其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2025年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 三、风险分析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为了锁定成本或利润,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均有实际经营业务需求与之对应,有助于公司规避风险影响,稳定经营业绩。从金融衍生品业务来看,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 因标的资产价格出现与预期逆向的变动可能带来损失的市场风险。 2. 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就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交易产品,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交易规模。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助于降低风险敞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简称“《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或“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解释第17号》主要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列示”、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对“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作出了新的规定。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所述的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688 公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或“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并在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转型发展稳步推进,增强创新驱动力 持续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部分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完成纳规,稳步推进;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全面土建施工;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机械完工;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上海基地项目完成基础设计;建成投用碳纤维复材实验基地,打通热固性预浸料试验线全流程;着手布局3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装置异地建设。 全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一阶段)性能标定全面达标;攻克高强中模碳纤维工业化生产技术, 24K碳纤维达到T700级水平并填补国内碳纤维硫氰酸钠湿法纺丝路线在该领域的空白。完成预氧丝及风电专用料的开发并成功产业化转化,实现批量生产, 风电专用料形成千吨级产品销售规模。 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不断拓展碳纤维复合材料重点应用领域。获得国际航空航天质量组织(IAQG)颁发的AS9100D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展CR450高速动车组有关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的研制,实现装车试跑;使用公司48K大丝束碳纤维风电专用料为原材料的全国最长陆上131米叶片刷新陆上机组单机最大容量、最大叶轮直径两项全球记录。 统筹推进42个信息化项目,安全环保数据治理、双重预防数智化管控、直接作业管理、智能巡检四期、DCS报警四期、销售一体化管控等项目上线运行,低压聚乙烯等部分产品实现一站式自助提货和“定时达”功能;建成启用远程异地评标基地。 二、聚焦优化创效,提升内在价值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采取多种措施降本减费,努力优化生产创效,提升盈利能力,2024年实现扭亏为盈。 在适应装置加工能力的基础上,继续走重质化、劣质化路线,针对高低硫价差情况,优化原油采购。按照炼化一体效益最优原则,选择最优加工量,紧盯需求变化,增产航煤压减柴油,优化成品油结构。持续开展产业链边际效益测算,紧盯原料结构优化降本,优化化工产品结构,增产高边际产品,对负边际装置进行经营性停车。以客户为导向,贴近市场,加强新产品、专用料开发和市场开拓。全年生产航煤234.21万吨,同比增长21.6%,产量创历史新高;增产MGO、苯、甲苯和对二甲苯;生产新产品11.24万吨,聚烯烃高附加值新产品和专用料占比92%;增产增销聚丙烯发泡料4.35万吨、电缆料7.38万吨;乙烯重油炉改造优化投料结构降本增效;烷基化装置检修改造提高汽油辛烷值。 坚持零基预算,深入开展成本动因分析,强化成本支出标准和行为“双管控”,进一步推进原油采购、运行优化、节能减排、资源优化、物资采购、物流储运和资金管理降本。 加强能源输入、利用及输出全过程管控,完成8个能效提升项目,实施90项节能降耗措施,大幅降低燃动费用。加强“峰、谷、平”发电和用电管理。优化煤炭采购策略,实现煤炭采购消耗整体成本最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经济效益。 三、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上海石化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近32年来,共筹集资金人民币24.18亿元,港币40.34亿元,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85亿元,累计分红239亿元。 2024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500千元。根据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24年度股利人民币0.02元/股(含税);基于年报披露日总股本计算,拟分配股利211,578千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达到66.85%。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性授权,上海石化在董事会带领下持续开展股份回购,2024年内累计自香港交易所回购H股109,236,000股,支付对价人民币109,584千元。2025年3月3日,公司将于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内自香港交易所回购的96,346,000股H股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减至10,578,881,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50,068,000股。注销前后,截至2024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2.35元/股提升至2.37元/股。 四、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价值 上海石化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2024年,由公司管理层带队开展了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业绩推介会及一系列一对一等形式的业绩推介路演,有效保证了上市公司公开、畅通的沟通渠道。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2024年中期和三季度线上业绩说明会,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与参会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利益。2024年8月,组织特别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近50位上市公司高管、证券事务代表来公司参观访问,共同探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心得和经验;2024年9月,公司开展反向路演活动,邀请30余位各类投资者来公司参观交流,以实地调研的形式进一步了解了公司攻坚创效、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除此之外,公司常态化借助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证券事务代表热线、投资者关系热线、投资者信箱等渠道,与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传递公司内在价值。 五、规范公司运作,夯实公司发展基础 2024年,上海石化根据新《公司法》和监管规则要求,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一步强化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在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机制中引入重大事项事前讨论功能,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就拟开展的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ESG报告披露框架,提高报告的专业性和可读性,发布了第16份ESG报告,荣获Wind 202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可持续发展最佳案例等荣誉。 切实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作为“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2024年8月,组织沪港两地律师团队对公司董监高等开展了规范履职培训,围绕内地及香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交易所近年的监管趋势、董监高责任及监管重点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贯彻;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管培训课程,年内参加的培训包括“2024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培训班”、“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等。持续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4年6月,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海石化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与《上海石化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流程规范推进,有效落实了董事对经理层的考核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500千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12,715千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5年度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含税)。于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10,578,88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1,577,63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决议通过宣派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2025-019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在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4年,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6亿元,主要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2.86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人民币2.1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石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和决议》 《上海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纪要和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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