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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2元(含税),分红总额3,082,880,394.3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生猪养殖行业 1、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生猪出栏70,256万头,较上年下降3.3%。截至2024年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4,078万头,较上年末下降1.6%;生猪存栏42,743万头,较上年末下降1.5%。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预计我国猪肉产量占全球比例为49%,位居全球第一。 ■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消费国。猪肉是国人最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在我国肉类消费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猪肉产量为5,706万吨,占主要畜禽肉类产量的59.05%。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生猪价格走势 生猪供应波动是影响生猪价格的主要因素。随着前期产能去化的持续推进,2024年生猪供应量同比下降,生猪价格呈现先涨后跌形态。2024年一季度,国内生猪价格处于低位运行,行业仍处于亏损状态,二季度以来,行业产能去化带来供需关系改善,生猪价格持续上涨,8月达到年内高点,随后生猪价格震荡下行。全年来看,2024年生猪均价同比上升,且处于行业成本线以上,生猪养殖行业扭亏为盈。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出栏生猪头均盈利214元,比2023年提高了290元。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3、产能调控政策修订 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必须以稳固的基础产能作为支撑。2021年9月《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印发以来,各项调控工作稳步推进,相关调控响应机制逐步建立运行。随着生猪生产效率持续提升,猪肉消费趋于稳定,原有调控方案所设定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和波动范围及产能调减等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 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将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的正常波动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同时指导各地相应修订省级调控方案,落细落实相关调控措施,引导生猪产能有序调减。在明确的调控信号引导下,生猪产能高位回调,4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降至3,986万头,比2023年底减少156万头,回到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下半年,在生猪养殖盈利较好的情况下,养殖场户总体保持谨慎和理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始终处于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是4,078万头,接近105%的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的上线。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4、规模化程度持续提升 我国生猪养殖业长期以散养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散养户、中小规模养殖场数量众多。近几年国内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集中度有所提升,产业正朝高质量发展迈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猪肉需求。2024年,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继续提升,标准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应用,带动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农业农村部预计2024年全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占比)超过70%,同比提高约2个百分点。据目前已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居前十的上市公司合计出栏约15,577万头,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的比例约为22%,较2023年有所提升。 5、降本增效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2024年行业养殖成本持续下降,一方面受饲料原材料价格影响,饲料成本在生猪养殖成本中的占比约为55%-65%,2024年,玉米、小麦、豆粕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带动从业者养殖成本下降。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另一方面,随着养殖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规模化程度的提高,行业生产效率逐步提升。近年来,生猪养殖行业由资本驱动的高速发展阶段迈向成本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养殖成本成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随着生猪价格上涨、养殖盈利增加,从业者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在此背景下,产能扩张速度有所放缓,注重生产效率的提升,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方式实现降本增效,以增强抵御猪价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生猪屠宰行业 生猪屠宰作为猪肉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收购生猪,屠宰后向下游出售白条、分割品等猪肉产品。目前我国规模企业的屠宰实际产能利用率未饱和,生猪屠宰的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的转型升级。2023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方案中指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2024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明确具体要求,加快行业转型升级。 在相关政策及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我国屠宰行业正处于快速整合发展阶段。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我国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从2019年的19,116万头增长至2024年的33,773万头,占比由2019年的35.13%提升至2024年的48.07%,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随着消费者对肉类产品的标准提高及需求增加,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将向着规模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畜禽水产养殖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销售生猪7,160.2万头,其中商品猪6,547.7万头(包括向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及其子公司合计销售1,256.5万头),仔猪565.9万头,种猪46.5万头;2024年公司屠宰生猪1,252.44万头,销售鲜、冻品等猪肉产品141.59万吨。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3%,其中,屠宰、肉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2.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3%;实现净利润189.25亿元,同比增加554.07%。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12家,分布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 2024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生猪养殖场区配套建设,提升生物安全硬件设施,不断强化生猪养殖的成本管理能力。公司持续做好生猪的健康管理与生产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养殖成绩。在公司生产成绩改善及饲料价格下降的共同作用下,2024年底公司生猪养殖完全成本已降至13元/kg左右,全年生猪养殖完全成本约14元/kg左右。未来随着公司在疫病防控、营养配方、种猪育种、智能化与信息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持续投入,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不断优化,公司生产效率将逐步提高,公司生猪养殖完全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2024年,公司积极拓展屠宰肉食业务销售渠道,持续构建全国猪肉销售网络,截至2024年末,屠宰、肉食业务已在全国20个省级行政区设立70余个服务站。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通过加大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的研发投入来提升生产效率与运营能力,在12月份已经实现单月盈利。2025年,屠宰肉食业务将继续提升已投产屠宰厂的运营效率,提高产能利用率,从市场开拓、渠道建设、人才培养、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发力,增强屠宰肉食业务的盈利能力。 2024年,公司与时俱进,以科技为翼,打破行业、学科的界限,融合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在智能化设备、育种、营养、能源管理等方面不断更新迭代,持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服务支撑主业,2024年底公司累计授权专利1,764项,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减少石化能源消费、发展光伏等新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公司利用生猪养殖与屠宰业务的大量猪舍、厂房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满足各场(厂)自身需要,余电上网,进行绿色能源的开发利用,降低生产成本,2024年公司通过投资光伏发电设施发电2.05亿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结构,提高绿电比例,实现低碳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积极探索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新技术和新模式。公司降氨除臭技术被生态环境部重点推广,牧原参与的“畜禽养殖氨排放核算与管控关键技术体系及应用”项目荣获2024年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项目支撑构建全国畜禽氨减排机制,追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公司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振兴贡献牧原智慧和力量;通过粪肥资源化利用,构建“猪养田、田养猪”的循环经济模式,实施种养循环,助农减投增收,助力共同富裕。 2024年,公司人力资源部持续开展多项招聘活动,吸纳高校优秀人才,同时积极开展海外专场招聘活动,吸纳优秀留学生加入公司,打造年轻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人才梯队。通过人才考察机制,选拔和任用精英人才;通过在池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精准赋能,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岗位素养;创新机制,优化薪酬方案,做好员工利益管理,激发员工活力,推进标准化落地;通过干部管理机制,为员工提供清晰明确的晋升通道,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价值,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二)主营业务和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主要产品为商品猪、仔猪、种猪及白条、分割品等猪肉产品。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有养殖产能约8,100万头/年;共投产10家屠宰厂,投产屠宰产能2,900万头/年,所有屠宰生猪均来源于公司自有养殖场。 公司采用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现已形成集饲料加工、种猪育种、商品猪饲养、屠宰肉食为一体的猪肉产业链,覆盖整个生猪产业价值链。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便于公司实施更加严格的成本管理与质量控制,全方位保证经营成果。公司通过自养自宰的业务模式,将食品安全做到全程可知、可控、可追溯,保障食品质量与安全,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猪肉食品。 公司自建饲料厂,自主研发营养配方并生产饲料以满足各阶段生猪饲养需求,根据原粮市场行情变化趋势及时调整饲料配方,应用低豆日粮技术降低豆粕使用量,从而有效控制养殖成本。 公司采用轮回二元育种体系,通过持续自主选育建立育种核心群,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疫病风险。同时,公司种猪在繁殖性能、生长速度、瘦肉率和胴体品质等方面可同时满足种用和商品用需求,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坚持创新研发与智能化应用,自主研发新风空气过滤系统、独立通风系统、智能环控系统、智能饲喂系统等,并应用一系列智能设备协同作业,通过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提升养殖效率,降低养殖成本,助推行业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牧原集团及其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848,762,153股股份。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出具《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1532号),维持公司的主体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牧原转债”的债项级别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秦英林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2号)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5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50万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31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28,68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14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7,64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9,532,36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具体如下: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用账户存储的金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截止2025年1月31日,以下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请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请见“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相关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柴婧,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柴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柴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硕,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硕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婧、周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1年。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参股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30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241.01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9,413.6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77,562.99万元。其中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444.67万元。 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产权及控制关系等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年12月6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经核查,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36,976.6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除参股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8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曹治年先生、杨瑞华女士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阎磊先生、冯根福先生、周明笙先生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细则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8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8,925,044,904.25 元。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81,260,485.2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279,516,665.20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6,572,400.87 元,扣除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271,396,781.65 元。母公司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709,389,305.45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62,767,761股。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2元(含税,暂以2025年3月14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分红总额3,082,880,394.31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2、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450,491.72万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58,779.76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99,993.50万元。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58,773.26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5.38%。 3、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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