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持有公司股份127,01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2025年3月17日,减持计划已完成,深圳祥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深圳祥隆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减持数量(比例)限制。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