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韩日康先生、周宇先生担任本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本行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因工作安排,中信证券委派毛能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周宇先生继续担任保荐代表人,本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韩日康先生、毛能先生。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毛能先生简历 毛能,男,金融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参与了浙商银行A股IPO项目、浙商银行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项目、农业银行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南华期货A股IPO项目、财通证券A股IPO项目、南华期货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财通证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