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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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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AO H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离职激励对象孙学惠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1,68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回购A股股份计划已经完成,并已按回购方案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7,122,703股进行注销处理。
  鉴于上述A股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7,718,103元变更为360,593,720元,股本将由367,718,103股变更为360,593,720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333,040,4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2.36%;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7,553,2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4%。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毅先生因到龄退休,将不在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不符合H股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因董事杨蕊、张达、洪亮、张婷系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明确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的10%的议案》
  《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需明确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数范围。同意公司在其全部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授出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即2,755,326股。
  因董事杨蕊、张达、洪亮、张婷系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
  4、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授予服务提供商的限制性股票股数限额的议案》
  《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需明确授予服务提供商限制性股票的股数范围。同意公司在H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向服务提供商授予的H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不得超过275,532股〔约占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
  厘定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的基准包括:(i)向服务提供商参与者进行授出而产生潜在投票权摊薄影响,(ii)在实现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目的与保护股东免受向服务提供商参与者授出大量激励股份的投票权摊薄影响之间取得平衡的重要性,及(iii)服务提供商参与者对本公司发展及增长的预期贡献。经考虑上述因素后,董事会认为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将不会导致现有股东之投票权被过度摊薄,属恰当及合理。
  考虑到除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外,概无其他有关新H股或库存股份的股份计划、本集团的招聘惯例和组织架构,以及服务提供商参与者为本集团业务长远发展所作贡献,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鉴于创新驱动行业的性质及本集团的业务需求,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属适当及合理,且该限额使本集团可灵活提供股权激励(而非以货币代价形式花费现金资源)以奖励非本集团雇员或高级职员,但可能于其所属领域拥有卓越的专业知识或能够为本集团提供宝贵专业知识及服务的人士,并与该等人士合作,符合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之目的。
  因董事杨蕊、张达、洪亮、张婷系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肖毅先生因到龄退休,将不在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649人调整为64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1.60万股调整为489.6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21.60万股调整为519.60万股。除上述人员及数量调整涉及的修订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董事会根据上述调整修订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并将其涉及相关的文件同步修订。
  因董事张达、张婷系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3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于《公司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修订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此次修订。
  因监事侯靖艺配偶参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信息已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的《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1、“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4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4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修订前: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21.6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491.6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45%;预留30.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0.09%,预留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5.75%。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19.6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489.6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44%;预留30.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0.09%,预留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5.77%。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3、“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2025年5月授予,则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2025年5月授予,则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人员及数量涉及的修订外,《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将视同其对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同内容的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表决。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5年3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H股股权登记日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于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H股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均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00-9.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全部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全部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中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提案8.00和提案9.00外,其他8项提案对于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传真:022-66252777。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5年4月1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6389560
  联系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1”,投票简称: “凯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四: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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