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程昉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徐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先生、副总经理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全部逐项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左雨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