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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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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 上述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持有113,230,000股、邓丽琴持有55,770,650股、蒋建强持有2,619,500股、曹武持有1,740,700股、曹燕霞持有1,216,800股,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理民、张雪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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