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公司债,扩位证券简称:公司债ETF,基金代码:511030)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合并结果 1、合并方式 权益登记日(2025年3月18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按10:1的合并比例进行合并。 2、合并结果 权益登记日(合并当日,即2025年3月18日),本基金合并前,基金份额总额为1,069,807,100.00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4965元;本基金合并后,基金份额总额为106,980,731.00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4.9646元。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已按照上述合并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合并,并进行了变更登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1份。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2025年3月19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相关业务安排 基金份额合并后,自2025年3月19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 10000份基金份额。敬请投资者留意。 2025年3月19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式购回业务。 三、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基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份额合并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10000份;若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平安合庆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3月19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关于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3月19日(含)起取消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2、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关于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3月19日(含)起取消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2、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5年3月19日起,平安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平安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平安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平安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平安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