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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
|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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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健和余俊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分别持有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股份6,803,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1%)、1,528,9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1,528,9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813,7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8%)、2,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8%)和220,1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2%)的大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股东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股东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涌泉”)、股东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月”)、董事、副总经理王健和副总经理余俊德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9日止):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和上海涌月(出于谨慎及维护投资者利益,这四家基金按照一致行动关系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60,6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王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5%);余俊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2、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分别出具的《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和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数量及比例: ■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 (1)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2)余俊德为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价格区间: (1)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王健和余俊德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28.69元/股。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王健和余俊德均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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