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嵊州五合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磊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鸿斌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丁开政、财务总监王培荣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曦、胡嘉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3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4月3日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盛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盛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盛泰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1.00%,计算天数为138天(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3月24日),利息为100*1.00%*138/365=0.38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8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盛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盛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1009”,转债简称为“盛泰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回售价格:100.3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盛泰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4月3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盛泰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盛泰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盛泰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盛泰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泰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嵊州五合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970,26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3.8380%。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获得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曦、胡嘉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110.13万元(含本数)的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20,110.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余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和金额均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