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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9,490,7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索道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对旅游、房地产、酒店、交通、餐饮等行业投资、建设;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建安工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责任险代理服务;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零售;预包装食品、土特产、旅游用品和工艺品(象牙和犀牛及其制品除外)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涵盖索道服务、酒店建设与运营、文化演艺、餐饮服务、旅游配套服务、景区游客集散、环保车运输、旅行社等多种经营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集团企业。 一、索道服务业务 公司目前经营的索道为玉龙雪山冰川公园索道、云杉坪索道、牦牛坪索道。 玉龙雪山冰川公园索道始建于1996年,2010年年底完成索道改扩建,引进意大利LEITNER公司的技术和设备,起于海拔3356米的原始森林中,终至海拔4506米的雪山台地,全长2968米,垂直高差1150米。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双层,集客运、救援为一体的旅游索道。冰川公园位于玉龙雪山主峰东坡,这里发育有玉龙雪山白水一号冰川,是国内少有的游客能便捷通达感受和领略高山极地环境的景区。 云杉坪索道始建于1994年, 2007年完成改扩建。索道全长958米,垂直高差265米。云杉坪位于玉龙雪山东麓,海拔3261米,是一块深藏在原始云杉林中的高山草甸,这里也是纳西族传说中进入玉龙第三国的地方。 牦牛坪是深处雪山腹地面积16.6平方公里的雪山草甸牧场,具有近距离欣赏玉龙十三峰美景的绝佳视角。景区内有牦牛雪原、牦牛雪谷、黑水幽谷、黑水瀑布冰桥、雪花湖、瑶池、牦牛溪、锦绣草甸、烂漫山花、丽江铁杉林、大果红杉林、黄背栎林、雪花村落、藏家民风等景点散落。 二、文艺演出业务 《印象·丽江》是由张艺谋、王潮歌、樊跃等著名艺术家策划、创作、执导的大型实景演出,历时一年多完成编创工作,于2006年7月开始正式公演,全篇分为《古道马帮》《对酒雪山》《天上人间》《打跳组歌》《鼓舞祭天》和《祈福仪式》共六大部分。剧场位于海拔3100米的玉龙雪山甘海子,正对玉龙雪山,蓝天、白云、雪山、原野构成了一幅天然的剧场屏幕,巨大的红色山岩状舞台在观众前面铺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与雪山相对而坐,沐浴着高原的阳光雨露,呼吸着雪山旷野的清新空气,享受一场视觉震撼与心灵涤荡的盛宴。2012年1月,公司向景区公司发行股份1,258.4909万股,收购其持有的印象丽江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印象丽江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酒店建设与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酒店为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丽江古城英迪格酒店、迪庆月光城英迪格酒店、泸沽湖英迪格酒店、巴塘假日酒店及茶马道丽世酒店系列。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丽江古城英迪格酒店、迪庆月光城英迪格酒店、泸沽湖英迪格酒店、巴塘假日酒店委托洲际酒店集团进行管理;茶马道丽世酒店系列包括丽江古城丽世酒店、香格里拉丽世酒店、奔子栏丽世酒店、桃花谷丽世山居、石头城丽世山居、三谷水丽世山居、小米地丽世山居、拉市海丽世山居8家精品酒店,委托丽世度假村及酒店管理集团进行管理。 (一)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2009年9月开业,原为丽江和府皇冠假日酒店, 2015年升级为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坐落于丽江古城内,共有274间套客房。酒店建筑融合现代时尚元素与纳西民族建筑特色,为宾客打造舒适入住体验。 (二)丽江古城英迪格酒店:2013年9月开业,坐落于丽江古城内,与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毗邻,共有70间套客房。酒店充分融入古城悠久的历史韵味,反映马帮生活的主题风格。 (三)茶马道丽江古城丽世酒店:2014年开业,坐落于丽江古城内,酒店分鹤院和龢院,共有25间套客房。古城典型的纳西传统庭院“鹤院”与“龢院”组成酒店客房,配套餐饮设施与丽世特色咖啡厅,为宾客打造舒适的入住体验。 (四)茶马道奔子栏丽世酒店:2016年1月开业,坐落于德钦县奔子栏镇金沙江畔,酒店采用藏式建筑风格,共有30间套藏式客房。奔子栏位于白茫雪山脚下,金沙江西岸,与香格里拉县、四川省德荣县隔江相望,214国道穿越而过,是"茶马古道"的必经之路,通往藏族文化的入口。 (五)巴塘假日酒店:2019年7月开业,酒店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安康大道281号,共140间套客房,位于中国318国道进藏必经之路。 (六)迪庆月光城英迪格酒店:2021年3月开业,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项目分为酒店区和藏文化体验区,酒店区共102间套客房,大部分客房可全方位俯瞰古城全貌、龟山公园和高原山景。酒店以“香巴拉月光城”为主题,融入藏族传统民居风格及藏传佛教唐卡艺术元素,为宾客呈现具有邻间文化的少数民族特色而又不失现代美感的建筑艺术。 (七)泸沽湖英迪格酒店:2024年7月开业,酒店位于国家AAAA级风景区泸沽湖内的格姆女神山脚下,为景区内首家国际奢华精品度假酒店,共195间套客房。 (八)茶马道丽世山居系列酒店,包括桃花谷丽世山居、三谷水丽世山居、小米地丽世山居、石头城丽世山居、拉市海丽世山居。茶马道丽世山居系列酒店共65间套客房。其中,茶马道桃花谷丽世山居位于金沙江畔石鼓镇吉北科村,2019年4月建成营业,共有两个院落17间套客房;茶马道三谷水丽世山居地处集山水、峡谷、田园风光等自然景观和茶马道古道、纳西村落、纳西风情等人文景观于一体的金沙江畔三谷水景区内。于2019年4月建成营业,两个院落采用纳西民居的传统建筑风格,共有15间套客房。茶马道小米地丽世山居地处金沙江畔,虎跳峡风景名胜区下段大具乡,山居采用传统的纳西院落建筑风格,共计两个院落18间套客房(第一院落6间套客房于2019年6月建成开业,第二个院落12间套客房于2022年3月建成营业)。茶马道石头城丽世山居位于丽江城北110公里的金沙江峡谷中的宝山石头城,共有6间套客房,2019年7月建成营业。茶马道拉市海丽世山居于2023年7月投入运营,采用纳西民居的传统建筑及现代风格相融的建造方式,共有9间套客房。拉市海是国际重要高原湿地,是候鸟的天堂,是丽江古城的“后花园”。 (九)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青旅项目包括石头城店、桃花源店、吉北科店,共有82个床位。石头城店位于丽江城北110公里的金沙江峡谷中的宝山石头城,共有20个床位。桃花源店位于丽江石鼓镇石头乡桃花村的入口,共有30个床位,吉北科店位于金沙江畔石鼓镇吉北科村,共有32个床位。 (十)茶马道香格里拉丽世酒店:2022年9月开业。位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俯瞰月光之城,设有客房18间,是一家具有特色藏文化风格 、个性化居住和多样化的餐饮美食及服务的国际品牌精品酒店。 四、餐饮服务 玉龙雪山餐饮中心(雪厨): 位于玉龙雪山甘海子, 2013年9月建成运营,建筑面积约16000平米,可同时容纳约3000人用餐,游客在享用美食的同时还能享受玉龙雪山壮观的美景,是集餐饮服务、游客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极富特色的景区餐饮服务综合体。2019年9月,雪厨餐厅成为全省首批接入新监管平台且规模最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也是丽江市首家接入新监管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被授予“明厨亮灶餐饮示范店”。 五、旅行社业务 2015年公司出资设立龙途旅行社开展旅行社业务,2024年7月,公司向云南携程转让持有的龙途旅行社3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 70%,云南携程持股30%,公司与云南携程可以就旅游产品开发领域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互补,进行合作。 公司参股云南白鹿国际旅行社,持有其36%的股份,白鹿旅行社是丽江最主要的旅行社之一,具有丰富的旅行社运作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六、旅游综合配套服务 (一)商业文化街:丽江古城 5596休闲街于2014年4月开园,目前主要以出租收取承租方租金的方式运营。街区毗邻和府洲际和丽江古城英迪格酒店,融合了纳西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元素;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丰富的休闲娱乐体验,成为丽江古城的热门打卡地。 (二)香巴拉月光城藏文化旅游商业街区,是独克宗古城内资源稀缺型旅游商业项目,街区以“在”生活与“慢”旅游为主题,融精品住宿、特色餐饮、特色产品、文化艺术展示于一体,将打造成古城本地及外地游客新体验场所,目前正在招商中。 (三)玉龙雪山甘海子丽江雪川游客港2023年7月起投入运营,是游客进出雪山景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它上承轨道交通、观光巴士、公共车、私家车等客流,下接玉龙雪山景区观光车公司往云杉坪、牦牛坪、蓝月谷等景点,通过优质的硬件和软件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游客候乘及分发服务,同时也向游客提供极具特色的轻餐饮、购物、休闲等综合配套服务。 七、旅游观光车 公司持有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股权,观光车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为玉龙雪山景区内游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是连结玉龙雪山景区内各景点的大动脉。 公司业务的季节性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中索道运输、印象表演和餐饮服务有一定季节性。在正常经营年度,每年的第三季度恰逢学生暑期长假,游客常将旅游时间安排在暑假,以便于全家出游,暑期亲子游、毕业游、避暑游集中,为传统旅游旺季,因此,第三季度是丽江玉龙雪山景区接待游客最多的季节,也是公司接待人数最多的季节,公司第三季度的收入及利润占全年比重均较大且相对稳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日益广泛,更加柔性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带薪假期的逐步实行,让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增加,高频次、自主化逐渐成为旅游的新特征,游客趋向于错峰出行,合理规划行程,季节性特征有所淡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策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多措并举增收创利,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845.09万元,同比增长954.62万元,增幅为1.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87.09万元,同比减少1,653.96万元,降幅为7.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泸沽湖英迪格酒店于2024年7月30日起试运营,971万元开办费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三条索道共计接待游客666.84 万人次,同比增长54.73万人次,增幅为8.94%,其中:冰川公园索道接待游客310.72万人次,同比减少5.50万人次,降幅为1.74%;云杉坪索道接待游客303.46万人次,同比增长45.72万人次,增幅为17.74%;牦牛坪索道接待游客52.66万人次,同比增长14.51万人次,增幅为38.03%;印象丽江共接待游客174.38万人次,同比增长18.38万人次,增幅为11.78%;龙悦餐饮共接待游客61.08万人次,同比减少5.94万人次,降幅为8.86%。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含洲际酒店、英迪格酒店、古城丽世酒店、5596商业街、丽世山居)实现营业收入13,517.23万元,同比减少1,236.54万元,降幅为8.38%,实现净利润-29.26万元,同比下降107.94%。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含迪庆英迪格酒店、奔子栏丽世酒店)实现营业收入3,298.87万元,降幅为12.80%,净利润-2,494.15万元,亏损金额同比增加72.12万元。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献中 2025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政军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450,948.2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870,860.33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16,387,054.95元,负债352,375,347.7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27,687,099.80元,资产负债率11.68%。详细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分配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公积金提取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和献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450,948.2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870,860.33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16,387,054.95元,负债352,375,347.7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27,687,099.80元,资产负债率11.68%。详细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9,490,7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192,321,748.85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为9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一年。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和献中、张松山、张海安、彭云辉、吴灿英、刘晓华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迪庆香巴拉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迪庆香巴拉有限公司是公司(以下简称“香巴拉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2014年募投项目-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根据项目的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向香巴拉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拨募集资金,财务处理上以本公司对香巴拉公司“其他应收款”记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迪庆香巴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56,954,058.19元。 目前,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结项,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拟将本公司对迪庆香巴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全部余额556,954,058.19元转为本公司对迪庆香巴拉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中10,000万元作为香巴拉公司的注册资本,除10,000万元外剩余的金额计入香巴拉公司的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香巴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4,500万元变更为14,500万元,增资前本公司对香巴拉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香巴拉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增资完成后可以充实香巴拉公司的资本,明晰本公司与香巴拉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反映公司和香巴拉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法定公积金提取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及《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盈余公积一一法定盈余公积”提取额占公司注册资本549,490,711元的50%后不再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同时依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里的规范表述,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表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转为非高管职务岗位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决定暂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等事宜将另行审议并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杨济云、刘星、李红斌、盘莉红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56,037,722.86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8,707,632.64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870,860.33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1,128,247,829.1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1,420,065,392.20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128,247,829.17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49,490,7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92,321,748.85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92,321,748.85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92,321,748.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1.20%。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2,321,748.85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22,016,175.45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54.29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于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3年3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在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13年3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账号24140501040010702)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市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另外,在上述两个账户下设置子账户用于理财。其中,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开立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户(账号24140541850000005)于2024年2月23日到期,本息自动转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销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的定期存款户(账号24169851650000001)于2024年7月24日到期,本息自动转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销户。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6,125.21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其中:转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13,897.32万元,转入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账户2,227.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公告。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销户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6,125.21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其中:转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13,897.32万元,转入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账户2,227.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8,890.66万元。本公司已经于2014年3月4日将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检查意见,截止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6,125.21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其中:转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13,897.32万元,转入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账户2,227.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及投资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状况,董事会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总额由62,382.04万元调整为50,5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由60,882.04万元调整为48,684.12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914.6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197.92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6.21%)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若今后市场好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于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续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 ■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4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不适用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3月14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评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基于独立公正的立场,出具的各项报告独立、客观、公正,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内容主要是对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年度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现将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1、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成立审计小组由温云带队进入公司进行审计。经过70余天的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1)独立性评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小组主要人员对本公司的经济业务较熟悉,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3)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资质情况、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结果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7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事 务所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事务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 事务所需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事务所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事务所的赔偿 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2次(涉及3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3次(涉及22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云,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签字注册会计师温云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签字注册会计师温云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为9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审计机构(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 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献中、张松山、张海安、彭云辉、吴灿英、刘晓华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2025年与以下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25年与以下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涉及的租赁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进行审批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云南丽江白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宏 注册资本:1,559.3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6,383.68万元,净资产为3,065.6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354.11万元,净利润451.82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本公司持有白鹿国际旅行社股本总额的36%,为其第一大股东,向其派出2名董事。 2、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121号 经营范围:四类班线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咨询服务;停车场、洗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12,355.15万元,净资产为10,456.3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765.17万元,净利润5,512.76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控股股东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分别持有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80%、20%股权,为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灿英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一组玉甘路1号 经营范围: 管理玉龙雪山景区门票资金;融资、景区投资开发;景点景区整合;管理景区内国有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景区内土地开发及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旅游经营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244,941.45 万元,净资产为128,407.05 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102.67 万元,净利润 2,820.39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1%股权。 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注册资本:197,991.92万元 主营业务:农药、医药、化学原料药、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业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 年9月 30日,总资产为3,106,265.49万元,净资产为1,645,453.3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90,983.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45,197.75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4.26%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市场化原则开展,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根据各关联交易对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史交易情况分析,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具备交易必要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且必要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公平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无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及条目编号相应顺延更新外,《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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