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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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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0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学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钱学仁先生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见证、制作起草审查法律文件等各项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法律顾问费20万元。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钱学仁先生简历
  钱学仁:男,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党派,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学术名师。1989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学科,获工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工作。1998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木材学学科,获工学博士学位。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受国家公派在加拿大新布朗斯维克大学作访问教授和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兼任中国造纸学会理事、黑龙江省造纸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工作组组长、黑龙江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造纸杂志社编委、《生物质化学工程》编委、《造纸科学与技术》编委、《Paper and Biomaterials》编委、中国造纸学会特种纸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制浆造纸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广西清洁化制浆造纸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植物纤维功能材料国家创新联盟副理事长等职。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5-00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一)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3月 28日上午 9:3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7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886668
  联系邮箱:sh356@hengfengpaper.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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