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即日起,国泰君安证券将增加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国泰君安证券申(认)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泰君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我司旗下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泰君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5年3月17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根据《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4)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宝盈聚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5年3月17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根据《宝盈聚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4)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