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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 的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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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 的联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获准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5年3月14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以下简称“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于交割日后,国泰君安将办理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通证券将注销法人资格。 ●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计划分批次将海通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 为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构建全面领先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和资源配置,经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于交割日后,国泰君安将办理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通证券将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证券市场现行业务规则和监管规范、存续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等(以下合称“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京沪深分公司、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各签约存管银行及基金公司,将通过业务清理和技术支持完成核心交易、第三方存管、账户管理等信息技术系统的整合,以及客户与业务数据、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结算交收路径、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等,将海通证券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以下简称“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各项客户与业务衔接,保证客户服务的平稳、正常进行,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现就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实施 经会商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京沪深分公司、各签约存管银行及基金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定于本次公告后,分批次将海通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 二、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海通证券的客户转为存续公司的客户并由存续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主要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在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过程中,部分跨期结算交收业务服务需提前清理或暂停,部分业务规则、流程与合同条款将相应发生变动,由此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客户参与的相关业务。 (一)财富管理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包括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1.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1)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该服务,并对场外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匹配规则做相应调整,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与将购买的场外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海通证券客户的存量业务不受影响。 存续公司将适时进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迁移合并,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客户代销金融产品(含场内开放式基金)及个人养老金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时定额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份额转托管与其他份额相关的交易类业务办理,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2)柜台市场业务: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该服务。存续公司将适时进行柜台市场业务的迁移合并,在该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柜台市场产品的发行、销售、挂牌、转让以及对手方交易等,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3)保证金产品: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保证金产品服务。存续公司将适时进行客户账户的迁移合并,或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客户保证金产品相关服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2.融资融券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部分业务规则将发生相应变动。存续公司将适时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迁移合并,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账户、数据整合,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在该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户、销户、网络投票等业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3.股票质押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股票质押服务。存续公司将适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迁移合并,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账户、数据整合,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在该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海通证券客户存续业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二)投资银行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财务顾问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1.股权融资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承继海通证券存量的股权类投资银行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辅导备案、发行申请、承销申请、挂牌申请,发行承销中和持续督导期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2.债券融资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承继海通证券存量的债券类投资银行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发行申请、发行承销中、受托及存续期管理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3.财务顾问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承继海通证券存量的财务顾问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并购重组申请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三)机构与交易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包括研究、机构经纪、交易投资、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股权投资等在内的各类服务。根据相关交易所业务规定,海通证券退出做市服务/流动性服务。 1.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服务。鉴于存续公司将进行报价回购业务的迁移合并,海通证券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停止上海证券交易所报价回购业务各期限品种报价,适时停止深圳证券交易所报价回购业务各期限品种报价,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公告。 2.收益凭证业务 本次公告后,由存续公司为海通证券客户提供收益凭证服务。鉴于存续公司将进行收益凭证业务的迁移合并,海通证券柜台市场将于2025年3月17日起暂停浮动收益凭证发行,4月7日起恢复上述服务。 (四)其他 1.子公司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海通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存续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适时解决本次吸收合并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稳妥有序完成整合工作,解决方案将根据监管要求适时披露。在方案实施前,各子公司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 2.法律文件 为顺利推进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相关工作,确保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至海通证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期间,业务运营与管理活动平稳、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客户、合作伙伴及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海通证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授权范围及内部制度框架下,以自身名义持续开展特定业务与管理活动。 对于海通证券在上述期间内依法依规开展的业务及管理活动,以及对外出具的各类文件,存续公司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于海通证券在交割日前已经签署且在交割日后仍然有效的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其所有法律权利义务将由存续公司承继,并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国泰君安将于近期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以存续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与管理活动。国泰君安更名之前签署的法律文件将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3.客户服务热线 自2025年4月7日起,海通证券投资者客户服务热线由95553统一为存续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海通证券原95553客户服务热线将适时下线,具体下线时间将另行通知公告。 三、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海通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存续公司拟定了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海通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 (一)不愿迁移转为存续公司客户的 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系统的整合、客户与业务数据的迁移等,不愿迁移转为存续公司客户或对合同变更提出异议的海通证券客户,可于本次公告后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与客户经理协商处理,或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转、销户手续,或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方式、程序变更或终止合同。 至2025年4月30日,未提出异议,或办理转、销户手续的客户,则视同同意实施迁移方案并入存续公司,由存续公司受理客户各项需求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 鉴于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将进行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不愿提前停止参与前述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海通证券客户,可于本次公告后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转、销户手续。 届时,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将根据本公告之“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处理方案进行业务清理和系统权限限制。 (三)遇到其他突发状况的 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将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各项业务,最大程度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转账、业务办理等的正常进行,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如遇其他突发状况,可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存续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21),也可联系存续公司相关分支机构问询、解决。 四、特别提示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完成后,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变更为存续公司分支机构。由此,在海通证券客户迁移并入存续公司后,客户权益、委托方式、资金转账等均保持不变。 (二)受制于现行证券市场交易托管、结算交收等业务规则,且涉及众多机构的协同,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之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方案的实施相对复杂。特别是本公告之“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海通证券客户的影响”部分所列示的跨期结算交收业务的处理方案,将对海通证券客户参与所述跨期业务产生短暂影响,相关业务暂停与恢复的具体时点、处理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存续公司后续将适时发布相应公告。请海通证券客户予以及时、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并基于自己的意愿做适当安排,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除上述业务或内容外,本次吸收合并后,如有其他业务或通知方式等发生变更,存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除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外,还将通过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公司网站、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微信公众号、海通证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渠道发布,同时通过客户交易终端弹出信息提示、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客户告知。 投资者可登录国泰君安网站(网址:https://www.gtja.com)、海通证券网站(网址:https://www.htsec.com)查询或致电存续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21),也可联系海通证券相关分支机构(具体信息见附表)问询。 特此公告。 附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附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 ■ ■ ■ ■ ■ 注:相关分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公告信息为准。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日 至2025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3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公开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大会的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H股股东登记方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上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13:00-14:00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者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 电子邮件:dshbgs@gtjas.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涉及到累积投票的,请参照附件2中的投票方式说明在委托书的“投票数”中填写具体数字。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发出通知及文件,并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14人,张满华非执行董事委托孙明辉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丁玮独立董事委托李仁杰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朱健、李俊杰、聂小刚、周杰、管蔚、钟茂军、陈航标、吕春芳、哈尔曼、孙明辉、陈一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仁杰、王国刚、浦永灏、毛付根、陈方若、江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参见本公告附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标准如下:独立董事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税前);股东董事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对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和股东董事给与委员会津贴,委员会津贴按照主任委员每人每年税前5万元、委员每人税前2万元发放,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累计计算。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除其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外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议案中变更公司名称事项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办理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8,903,730,620 元变更为17,629,708,696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相关手续。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决定上述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临时性集团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相关事项已进入重组整合期,自本次交易交割日(2025年3月14日)起,后续业务切换需以存续公司为主体,但公司现有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的授权无法覆盖公司和海通证券现有的全部存量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含净资本比例约束)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或调整集团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后续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议案时止。 八、听取了《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相关事项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联合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健先生 朱健先生,1971年6月出生。朱先生于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朱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信息调研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机构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本公司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1229)副董事长、行长。朱先生分别于1993年和1996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3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李俊杰先生 李俊杰先生,1975年8月出生。李先生于2024年1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裁,2024年3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3年5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富管理委员会总裁。李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金融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期间兼任本公司投行事业部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李先生于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并于2002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硕士学位。 3、聂小刚先生 聂小刚先生,1972年5月出生。聂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并兼任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2024年7月5日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聂先生曾先后担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员工;本公司总裁办公室主管、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聂先生分别于1995年和1998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学硕士学位,并于2006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4、周杰先生 周杰先生,1967年12月出生。周先生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先生1992年3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执行董事、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先生分别于1989年和1991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学硕士学位。 5、管蔚女士 管蔚女士,1971年8月出生,高级会计师。管女士于2019年7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管女士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管女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纪委委员、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监事,上海都市旅游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管女士2019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00)董事。管女士于1993年获得上海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3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6、钟茂军先生 钟茂军先生,1969年4月出生。钟先生于2015年6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钟先生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法律顾问、运营总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长。钟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改制办副主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副处长、金融稳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金融稳定处处长、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市属金融国资监管服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董事,战略研究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钟先生分别于1991年和1994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7、陈航标先生 陈航标先生,1971年7月出生。陈先生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陈先生1996年3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监督协调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战略规划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处副处长,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党支部委员、副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先生于1993年获得兰州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8、吕春芳女士 吕春芳女士,1979年4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吕女士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吕女士2005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18部经理助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合作处主任科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结构金融部信托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资深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吕女士于2002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5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9、哈尔曼女士 哈尔曼女士,1975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哈女士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女士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上海徐汇区外经委对外经贸科科员、经贸管理科(法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办公室主任、法规科科长等职务,上海徐汇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上海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徐汇区粮食局局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女士2019年8月起担任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1905)董事,2017年2月至2024年8月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25)董事。哈女士分别于1998年和2005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0、孙明辉先生 孙明辉先生,1981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孙先生于2023年12月29日起担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孙先生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结算中心)部长(主任)。孙先生曾先后在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筹备组、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2012年2月起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预算部融资管理主管、财务部高级主管、董事会办公室高级主管、财务部(结算中心)副部长。孙先生曾于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29)董事,2021年2月至2024年7月担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45)董事。孙先生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硕士学位。 11、陈一江先生 陈一江先生,1973年8月出生。陈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先生现为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临时负责人、并拟任总经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机构投资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风控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资管计划外部专家。陈先生自2003年4月加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36;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1336),曾担任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处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陈先生2024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817)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获得厦门大学财务会计系管理学硕士学位,并于2002年获得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 12、李仁杰先生 李仁杰先生,1955年3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李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计划处处长,香港江南财务公司执行董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副行长,兴业银行董事、行长,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LU)董事长。李先生2023年6月至今担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42)独立董事。李先生于1982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13、王国刚先生 王国刚先生,1955年11月出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王先生于2023年5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一级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兼任国家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王先生近年主要从事货币政策、金融运行和资本市场等相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已发表《资本市场导论》《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学理探讨》等著作50多部,论文1,000多篇;主持过近百项科研课题,其中包括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40多项,获得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和30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王先生于1979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政教专业,于1985年获得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88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4、浦永灏先生 浦永灏先生,1957年10月出生。浦先生于2023年11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浦先生现为弘源资本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中国金融协会副主席。浦先生曾在投资银行担任高级职位拥有超过20年经验,浦先生曾先后担任中银国际(英国)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兼副总裁,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高级顾问,瑞士银行董事总经理兼亚太区首席投资官、首席投资策略师兼亚太区财富管理研究部主管,弘源资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投资总监,伯瑞财富咨询董事总经理。浦先生2022年9月至今担任Interr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7801)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撤回其上市地位,前股份代码:0982)独立非执行董事。浦先生于1982年获得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于1985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89年获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科学(人口统计学)硕士学位。 15、毛付根先生 毛付根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教授。毛先生1990年1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毛先生2019年10月起担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起担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2357)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7月起担任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981)独立董事,2023年4月起担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起担任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先生曾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先生分别于1985年、1988年和1994年获得厦门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16、陈方若先生 陈方若先生,1965年9月出生,教授。陈先生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行业研究院院长、中银科技金融学院院长、深圳研究院院长;兼任MB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AMBA&BGA国际管理委员会理事。陈先生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副教授、正教授、终身讲席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长江商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访问特聘教授。陈先生2018年12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1099)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起担任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266)独立董事。陈先生于1985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于1987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摩尔工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并于1992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决策科学专业博士学位。 17、江宪先生 江宪先生,1954年12月出生。江先生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二级律师,上海市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证券业协会调解员。江先生2020年5月起担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4)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担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3)独立董事。江先生于1983年获得复旦大学分校法学学士学位,并于1996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候选人中,除周杰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航标先生、吕春芳女士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其他候选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上述候选人中,李俊杰先生、聂小刚先生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截至目前分别持有本公司599,686股、315,000股A股股票,其他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红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5人,其中周朝晖、左志鹏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邵良明监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吴红伟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H股换股实施完成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及核准批复。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向海通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新增发行A股5,985,871,332股、向海通证券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国泰君安H股2,113,932,668股,因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A股626,174,076股,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8,725,978,076股。 2025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A股股份登记已完成。2025年3月14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H股换股实施亦已完成。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8,903,730,620股增加至17,629,708,696股,其中A股数量由7,511,903,440股增加至14,123,948,848股,H股数量由1,391,827,180股增加至3,505,759,848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H股换股实施导致的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变动前股份数为本次交易的A股换股实施及配套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H股换股实施所新增的H股股份,即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A股换股实施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刊登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A股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刊登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A股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3月4日海通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海通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海通证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海通证券A股股票转换为国泰君安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海通证券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显示国泰君安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 公司A股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国泰海通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 本次变更公司A股证券简称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的A股证券简称为准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903,730,620元变更为17,629,708,696元,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公司A股证券代码不变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其中,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 (一)具体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具体如下: ■ (二)变更理由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号)注册及核准批复,为更好地反映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三)其他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核准。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公司拟变更的证券简称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核,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意的证券简称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换股吸收合并及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新股发行登记。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8,903,730,620股,其中A股7,511,903,440股,H股1,391,827,180股。本次交易公司因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8,099,804,000股,其中A股5,985,871,332股,H股2,113,932,668股;因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为626,174,076股,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8,725,978,076股。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总股本由8,903,730,620股增加至17,629,708,69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903,730,620元变更为17,629,708,696元。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变更,符合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A股及H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已于近期完成,公司需根据本次事项的完成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结合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管部门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董事会建设、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完善。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 除附件所列明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正文 ■ 二、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三、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 四、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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