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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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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江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在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借款协议签署及相关事项。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委派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与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签订金额预计不超过40亿元。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委派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舆情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现有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将废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与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合同签订金额不超过40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说明: 1、本议案是对拟与关联人在2025年度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进行预计; 2、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是指2024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合同签订金额; 3、以上202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 说明:以上202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公司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8号豫资控股大厦10楼东北侧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豫资保障房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豫资保障房100%股权,为豫资保障房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持有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豫资保障房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豫资保障房持有公司29.82%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方。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豫资保障房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履约能力分析 豫资保障房为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其财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商业往来情况,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通过招投标或者双方公平协商方式由公司为关联人提供工程、设计等主营业务相关服务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尚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最终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项目合同定价将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行业定价收费标准,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提供工程、设计等主营业务相关服务;双方的工程分包、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通过招投标或者双方公平协商方式签订,主要体现公司充分发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系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经审议一致认为: 2025年度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行业定价收费标准,并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在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借款协议签署及相关事项。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长刘江华、董事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均为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刘江华、孙浩辉、赵阳、许凯、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公司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8号豫资控股大厦10楼东北侧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豫资保障房持有公司29.82%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财务数据 豫资保障房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信用状况 经网络查询,豫资保障房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 2、借款期限:以签署的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3、借款利率:借款综合平均利率预计不超过当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利率综合平均成本6.65%。 4、借款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 5、保障措施:公司将提供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认可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相关不动产、应收账款或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公司将在审批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逐笔申请借款,单笔借款的期限、成本、担保方式及放款方式等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协议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借款利率将参照市场化标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开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经审议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提交日,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新增借款金额 2亿元。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支付工程款金额208,329,259.21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2: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提案1、提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3月2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表决方法: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B座6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3月2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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