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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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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独立董事实行年度薪酬,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为12万元(税前)。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根据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申请总额不超过3,0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保证现有生产经营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对3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2,92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9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本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5年3月14日下午15: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6,199,330.22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戚侠先生、王学柏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6,199,330.22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6,199,330.22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0,346,861.28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向母公司进行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79,247,398.25元。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了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提升发展质量,做好主责主业,改善盈利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并提供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的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宝胜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部分参股公司、公司母公司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9,05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6,114.41万元。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生长山先生、宋宇峰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生长山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住所: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母线槽、桥架的制造,服装加工,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集团现持有公司31.90%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宝胜集团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航空工业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航空工业集团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表人:花飞
  注册资本:2,400万元
  住所: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桩基工程施工;水暖器材销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水资源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宝胜装璜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江苏宝胜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宝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表人:魏宗波
  注册资本:2,900万元
  住所:宝应县宝应大道1号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汽车维修服务(大型货车、小型车辆);货物配送、联运、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代办保险及有关国际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无船承运业务;船舶港口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宝胜物流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持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目前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超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培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金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要素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3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本公司预计对3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2,92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3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事项如下:
  1、担保授权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2,92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9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2、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授权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4、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授权下的被担保人有关的基本信息和2024年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1、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日新”)
  注册资本:16,80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嵘;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特种线缆、电器材料、高温氟硅塑料、电子电器配件、温度控制器、多媒体数字接口产品、航空线束、军工线缆、电力电缆、新能源线缆、连接器、充电桩、充电枪、充电插座、线缆连接器、汽车电子配件、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用导体、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电线束加工;固体废物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莞日新资产总额为72,539.6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586.49万元,实现净利润5,518.04万元。
  东莞日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宝胜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高压”)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城北一号;
  法定代表人:施云峰;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电缆和电缆系统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自产产品以及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宝胜高压资产总额为98,735.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004.70万元,实现净利润1,220.37万元。
  宝胜高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江苏宝胜精密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导体”)
  注册资本:11,147.88万元;
  注册地址:宝应经济开发区北园路宝胜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孙爱军;
  经营范围: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制造、销售;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精密导体资产总额为104,639.9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9,500.35万元,实现净利润699.76万元。
  精密导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宝胜(宁夏)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宁夏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夏临河综合项目区A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明;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导线、金具、绝缘子、避雷器、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连接器、支架、风力发电设备、铁路信号缆、铁路用贯通地线及相关材料和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铝、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加工、销售、安装、服务;电线、电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工程总承包;网络传输系统开发与应用,光电源器件设计、装配、中试、测试,光纤、电讯、电力传输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的成套供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转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宝胜宁夏公司资产总额为72,555.46万元, 2024度实现营业收入153,815.34万元,实现净利润-3,063.90万元。
  宝胜宁夏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公司进行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事项。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担保授权后,还将视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担保授权项下的具体事宜;担保授权的安排有利于在本公司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可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1%。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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