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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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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5-13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持有的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1,388,170股的股份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申请的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担保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关于将持有的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5-12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与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基于诉讼策略考虑,将该案件拆分先后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2日就该案件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如下:
  确认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对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26,293,111.99元。
  案件受理费173,670元,由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后续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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