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3月12日,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180,场内简称:ESG300;沪深300ESGETF南方)(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3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9,148,5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5,603,000.00份的53.7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9,148,5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5年3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10日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及《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中,由“《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为:“《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九)临时报告”中“22、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时;”删除。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2025年3月13日起,基金合同的本次修订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公证书 ■ ■ ■ ■ ■ ■ ■ ■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沙特ETF,交易代码:15932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3月1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本基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公告,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交易所休市安排,于2025年3月14日暂停申购赎回。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