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3月23日届满,目前所持有公司股票尚未全部出售。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2025年9月23日。除此之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再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长至2025年9月23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上银瑞金一四维图新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进行管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为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是指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该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1,071,092股,认购价格为17.02元/股,上述认购股份已于2017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019年6月1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308,31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调整为31,606,63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20,3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即自2017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9月23日;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9月23日;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3月23日。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3月23日届满,目前所持有公司股票尚未全部出售。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2025年9月23日。除此之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3月25日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4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3月26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 告编号:2025-00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就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经讨论,认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备查文件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