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为更好地保证相关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对2025年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 上述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2.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境内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3.上述基金的申赎业务规则详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如上述基金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所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中欧恒生消费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恒生消费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2025年3月17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A类份额 ■ C类份额 ■ 注:①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②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时间以及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