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全称: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REIT
  基金场内简称:地产租住
  基金扩位简称: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REIT
  基金代码:508055
  2、基金类型: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存续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65年
  5、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及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分配。
  (二)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5,0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五)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0,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4,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
  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如有)。
  (三)认购价格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售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
  (四)募集资金规模
  按认购价格2.724元/份和5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2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售中,战略投资者将在2025年3月18日(L日)17:00前完成缴款,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确认战略配售发售份额是否向网下回拨。网下发售于2025年3月18日(L日)15:00截止,公众发售于2025年3月18日(L日,预计)截止。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公众和网下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及公众发售的规模进行调整。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最终发售数量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售。
  2、若公众发售部分认购不足,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的,不得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3、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70%。
  4、募集期结束前,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的,应当根据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事先确定的方式处理,可由做市商等其他指定的主体认购前述差额部分。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5年3月19日(预计)发布公告,披露本基金回拨机制及回拨情况。
  (六)限售期安排
  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80.74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战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
  1、T日为募集期首日,L日为募集期结束日;
  2、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因特别事项影响本次发售的,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发售日程。
  (九)认购方式
  1、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认购。
  2、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需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参与网下发售。
  3、公众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认购。
  4、投资者开户
  (1)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2)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注意事项
  ①投资者应按《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②投资者可以使用银行转账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③通过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购缴款、分红及无效认(申)购资金退款的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④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⑤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如需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请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开户、认购申请表单及相关资料。
  ⑥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格式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直销中心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开户
  A.投资者可以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B.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应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将获得基金交易账号。
  C.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及《风险提示函与自测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b.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另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并由双方填写《基金授权委托书》。
  D.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b.加盖机构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基金授权委托书》;
  d.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e.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f.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g.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h.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E.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②缴款
  A.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029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10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四: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1516289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B.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③认购
  已全额缴款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A.《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C.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缴款凭证。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均为当日有效,如在规定时间内认购款未到账将视为无效申请。投资者则需另外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3)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开户与认购流程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十)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认购采取“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公众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
  对于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用为0。
  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特别地,对于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的每笔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认购申请金额计算,最终实际缴纳的认购费用以最终获配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金额的计算
  (1)战略投资者和网下发售认购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认购采取“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0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整数位,小数位部分舍去。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例:某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500万份,经网下询价确定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1.050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5,000,000×1.050=5,250,000.00元
  即:某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500万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1.050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5,250,000.00元,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100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场内和场外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认购采取“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投资者认购所得份额先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金额退还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例如:某公众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4%,假定认购价格为1.050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元,则可认购的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 /(1+0.4%)=99,601.59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601.59=398.41元
  认购份额=99,601.59/1.050=94,858.66份(保留两位小数)=94,858份(保留至整数位)
  退还投资人的金额=0.66×1.050=0.69元
  即:某公众投资者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价格为1.050元,可得94,858份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100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退还投资人的金额为0.69元。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注意:上述举例中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仅供举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际情况。
  (十一)以认购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据此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