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告知函,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煤业)、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平煤业)和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永安煤业、漳平煤业和股权公司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公告日,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31,925,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0%;永安煤业、漳平煤业和股权公司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四)能源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