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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45,939,387.8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4,919,377.44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80,858,765.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公共事业行业。热电联产在节能减排、经济效益、能源安全、电网稳定性、环境效益、政策支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推动可持续能源发展的重要技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热电联产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以民生供暖为主,是大连地区集中供热主要企业,供热市场集中于主城区。随着国家清洁供暖工作的开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着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供热体系将是未来城市供热发展趋势。 新能源政策持续利好。新能源政策主要集中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减少碳排放以及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围绕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效提升等,这些政策旨在推动中国向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能源体系转型,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国务院、省市出台一系列新能源产业规划与实施意见,政策性逆周期投资加大,围绕建设目标配套建设、消纳保障以及运营扶持政策,落后低效煤电产能加速淘汰,清洁供暖推进力度将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利好频出,相关产业进入加速增长期。 动力煤市场趋向平稳。2024年,中国动力煤行业在供需紧张和政策调控中寻求平衡,绿色转型和市场化改革是未来发展的关键。受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相平衡、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全覆盖,以及政府部门对现货市场进行调控,煤炭市场供应趋向供需平衡,煤价运行相对平稳。长协煤签约占比、经济发展情况、进口政策、煤矿生产安全等因素仍影响供需波动,仍是影响全年“保量控价稳质”工作因素。随着经济复苏,电力需求持续上升。冬季供暖期,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中国继续依赖进口煤炭。 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发展迅速,多个省份已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逐步完善。推广分时电价, 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放宽电力市场准入等等,这些改革旨在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另一方面,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但低于预期,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持续挤占传统煤电份额。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结算价格变化带来的收益,尚无法完全对冲发电单位成本的增支部分。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供暖四个品种。 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生产热水对外供热。二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通过公司所属电厂生产电力、蒸汽、高温水,通过电网、热力管网输送对外供电、供热。供暖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工业蒸汽、高温水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电价随电力市场交易变化。生产主要原料是煤炭,依靠外部采购获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14,679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96万千瓦时,降幅3.9%。完成蒸汽销售量2.1万吨,同比减少10.1万吨,降幅82.5%;完成高温水销售量140.5万吉焦,同比增加28.8万吉焦,增幅25.8%。上网电量指标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取以热定电、保供限电等措施。蒸汽销售量下降和高温水销售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推进主城区汽改水,高温水销售增加。 公司期末供暖面积1,844.6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8万平方米,增幅0.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2亿元,净资产总额4.03亿元,同比降低26.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亿元,同比降低0.64%,净利润-1.46亿元,同比降低238.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及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12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此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3、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含税)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洁净能源集团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阳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2.99%的股权,为其大股东。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洁净能源集团持有公司133,133,7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04,599,600 股的32.91%,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 洁净能源集团是按照大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相关工作部署,改组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其实控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能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煤炭采购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充分借助洁净能源集团煤炭采购的集团优势,平抑煤炭采购价格,保证稳定供应,节约燃料成本。同时,考虑煤炭价格波动、季节性消耗矛盾、煤炭跌价风险、储煤场地局限性等因素,遵循谁出资、谁采购、谁使用的市场原则。协议有效期内,以洁净能源集团为煤炭销售主体,双方代储互售。鉴于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公司需事先支付煤炭采购预付款。 2.蒸汽及高温水销售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蒸汽及高温水销售合同》,基于行业特征、历史渊源及持续经营需要,公司向洁净能源集团销售其生产的全部蒸汽及部分高温水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原则: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以单位生产成本为基础,参考物价部门核准的外销蒸汽价格、高温水出厂价格、地区其他热源类企业的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蒸汽销售价格为240元/吨,高温水销售价格为76元/吉焦。销售价格的调整: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当蒸汽或高温水的单位生产成本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双方协商调整并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3.委托加工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洁净能源集团对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价格按实际成本确定,即按照公司业务量占洁净能源集团该项目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主业,高效运作,实现资源互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查意见; 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煤炭购销框架协议》《蒸汽及高温水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关涛、签字注册会计师赖积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5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第4号一一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要求,现委派项目合伙人李宜,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春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李宜,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田春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鹏。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春红,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具体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5万元,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 至2025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3月1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c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303室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4498127/84498126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210A00128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0,858,765.3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煤炭价格影响 受国内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2024年煤炭价格虽有所回落,但仍未达到公司盈亏平衡点。企业成本控制压力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自2021年起主营业务持续亏损。 2.环保改造影响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热电联产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维护。前期环保投资规模过大,利息支出及折旧费用过高,负债率高企,侵蚀公司利润。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经营管理规划的具体实施,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 在生产管理方面,继续优化热源及管网运行方式,促进产供销对接互动取得新突破,推动主城区运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积极争取长协煤比重,提高原材料供应对生产成本优化、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降低生产成本。 2.探索市场化手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矫帅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特授权监事张晓非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会议同意将此工作报告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210A00128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0,858,765.3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45,939,387.8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34,919,377.44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80,858,765.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田鲁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24年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全面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履行供热社会责任,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主营业务减亏、扭亏核心任务,深化改革、提升管理、优化产销,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基本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聚焦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监督及风险管理等核心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投资、财务、公司治理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详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体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46亿元,同比减少238.2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确认东海电厂资产拆迁处置净收益导致本期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2025年主要经营指标: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3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210A00128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0,858,765.30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45,939,387.8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4,919,377.44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80,858,765.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面临的经营环境进行了分析,确定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2025年度,以扭亏减亏为核心目标,对外拓展供热市场,对内优化主业提质增效,提升资产与运营质量,确保经营目标达成。持续升级数字化调度系统,提升运营效率。推进多能互补与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等模式,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市场化与多元化战略,积极参与电力交易,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5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预计发生关联交易47,278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田鲁炜、官喜俊、朱丽萍、张永军、李心国、刘思源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拟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项议案如获通过,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银行贷款、承兑汇票、抵(质)押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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