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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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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90,482,7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820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75,814,38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4436%(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668,34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766%。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897,46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9,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4,668,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66%。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6,22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2%;反对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弃权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84,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 反对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弃权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及杨林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90,46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弃权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79,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 反对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弃权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90,475,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9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晓玲、彭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18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0日及2025年2月25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2025-007)。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2,819,859元减少至272,779,679元,股份总数由272,819,859股减少至272,779,679股。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 3、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杨女士 4、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5、邮 箱:yjpzzqb@yanjinpuzi.com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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