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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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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聘任周锋先生、王德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锋先生、王德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周锋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先后在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0年5月至2014年9月,历任速达有限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销售二部部长;2014年9月至今,历任速达股份销售二部部长、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日,周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王德印先生,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锻造分厂技术员、总装厂厂长助理、副厂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任郑州煤机数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速达股份生产总监兼郑州工厂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德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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