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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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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 注:①担保余额90,186.10万元系因公司将《空港销售合同》中权利义务转移至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所致,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②新增担保额度7,000.00万元系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履行《空港销售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需要母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系河南直真母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9.92万元,负债总额1,030.00万元,担保总额143,060.5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河南直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8,946.64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3,946.64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3,760.54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断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3月25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3月25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3月25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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