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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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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里大湾路128号4幢
  法定代表人:陈济晖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0,753.22万元,负债总额为89,584.73万元,净资产为141,168.50万元,营业收入为166,155.69万元,利润总额为5,064.18万元,净利润为3,957.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8,221.80万元,负债总额为41,516.94万元,净资产为146,704.86万元,营业收入为123,677.50万元,利润总额为6,123.65万元,净利润为5,014.48万元。
  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江滨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潘存康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3,134.03万元,负债总额为16,665.20万元,净资产为26,468.83万元,营业收入为23,462.56万元,利润总额为799.37万元,净利润为676.6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6,289.07万元,负债总额为8,846.26万元,净资产为27,442.80万元,营业收入为25,399.22万元,利润总额为980.28万元,净利润为842.49万元。
  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科苑路28号1幢1号、2幢1号、4幢1号
  法定代表人:魏方允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1,141.87万元,负债总额为89,311.03万元,净资产为61,830.84万元,营业收入为145,074.72万元,利润总额为3,103.33万元,净利润为2,502.3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9,374.75万元,负债总额为52,587.82万元,净资产为66,786.92万元,营业收入为111,279.45万元,利润总额为5,895.43万元,净利润为4,736.38万元。
  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协议,担保协议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控股子公司均是我公司的主要生产企业,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愿意提供上述担保。
  2、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其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对公司的发展是有益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66%的股权、持有三环瓦克华(北京)磁性器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持有上海三环磁性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持有中科三环(赣州)新材料有限公司66%的股权、持有天津三环精益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和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不再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4、在相关担保协议实际签署时,上述被担保方均将提供相对应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8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86%。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3.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1.2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控制风险敞口,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总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随着公司进出口尤其出口业务不断拓展,来自汇率的汇兑损益大幅波动,导致外汇资产风险敞口较大。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55%,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按照公司预测收支款项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委托。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通过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
  ■
  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动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000970 股票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407,280.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07,280.48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1,111,643,111.80元,减去2024年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60,786,288.65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转入1,013,713.4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3,463,256.10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即以1,203,568,5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共计24,071,370.76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2、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4,071,370.76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7,948,737.66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32,020,108.42元。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06,430,236.7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000970 股票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企业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共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百元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禹正凡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000970 股票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沈保根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沈保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继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孙继荣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九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继荣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继荣先生:1957年出生,博士。现任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访问学者。2002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07年获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支持,2010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12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14年获得2014年度陈嘉庚技术科学奖
  孙继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孙继荣先生 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 11 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孙继荣 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孙继荣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将采取逐项表决形式,关联股东TRIDUS INTERNATIONAL INC和TAIGENE METAL COMPANY L.L.C将对其涉及的子议案分别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TRIDUS INTERNATIONAL INC和TAIGENE METAL COMPANY L.L.C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注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注2、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将采取逐项表决形式,关联股东TRIDUS INTERNATIONAL INC和TAIGENE METAL COMPANY L.L.C将对其涉及的子议案分别回避表决。
  注3、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注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应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公证书(可提交原件亦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交原件供律师审核)。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4月2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日8:30一11:30和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27层。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文斌、包海林、王依涵
  联系电话:(010)62656017
  传真:(010)62670793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0
  2、投票简称:三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至提案9,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对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请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或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
  二、 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4年度,本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0.84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40.75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94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持有目的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4年度,本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4,028.27万元。
  三、 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665.42万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3,665.4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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