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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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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期自本年度(2025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之日止。
  其中:
  1.年度内任何时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75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1,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资产负债率高/低于70%、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2.年度内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2;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30亿元;
  4.为公司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即对于上游供应商对公司的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公司将以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成为共同债务人,对下属公司应履行的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的增信措施额度。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票据、贸易融资、保函、保理、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信托计划、境内外发债,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其他全国分支机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反担保、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
  表1: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注:1. 公司对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包括其向各期货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厂库资质时所提供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在公司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2025年股东大会及以后每年的股东大会中,持续就公司为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提供的担保限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2. 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其他全国分支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人民币10.5亿元、5亿元、5亿元、1亿元。
  表2:公司2025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
  公司对上表中参股公司的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按所持参股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与其他股东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1.上表被担保人经营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数据;2. 厦门象屿钢铁有限公司和南非象屿有限责任公司为2025年新设立公司,暂未有经营数据
  (二)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参股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1.被担保人为公司核心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计划是基于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对作为被担保人的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630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64亿元,为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42.42亿元(未经审计),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鉴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和其它机构。
  ● 交易金额: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和交易额度
  公司持续聚焦主业,以“平台化、国际化、数智化”为发展方向,以成为“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商”为远景,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坚持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重点探索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核心节点业务及资源布局,布局境外业务平台,提升国际化业务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业务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0%,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要结算币种。本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度,在202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5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25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二)资金来源
  交易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根据业务发展,公司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在银行和其它机构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产品流动性较好。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减少、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的外汇衍生品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我司成本。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作为主要目的,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强股东回报
  暨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具体内容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施行积极且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近五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维持在50%以上,2011年重组上市以来累计分红金额超51亿元。
  为增强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将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65%。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升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预计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91,132.08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3,932,226股,发行价格5.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219,759,787.8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531,791.7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9,227,996.1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2月14日出具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04号)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531,791.74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591,132.08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591,132.08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134号)。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91,132.08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91,132.08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厦门象屿《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门象屿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银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银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吴银萍女士简历
  吴银萍,女,198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曾任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2020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业绩未达标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39,351,006股,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股票注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573,932,226股,并于2025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06,995,28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806,995,28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股本、注册资本进行修订,同时拟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4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
  至2025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592-6516003,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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