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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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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380;场内简称:科技恒生;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ETF龙头;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5年3月11日进行基金份额拆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拆分结果
  1.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为1:2,即每1份基金份额拆为2份。
  (2)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基金份额数×2
  2.拆分结果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5年3月11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已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5年3月11日)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的本基金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05,892,474.00份,拆分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810元;本基金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为5,211,784,948.00份,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7405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二、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2025年3月12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三、其他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
  2.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若投资者持有场内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则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场内份额。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德邦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起,新增德邦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3月12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100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首次收益分配;在首次收益分配后,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3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2025年3月19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将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3月12日10:30起复牌。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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