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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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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简称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并便于投资者理解,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13日起,变更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全称和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变更基金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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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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