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8,000万元人民币(含),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邦基集团的书面告知函,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邦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 (三)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在本公告前12个月内,邦基集团未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邦基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8,000万元人民币(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邦基集团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截至目前,邦基集团已经取得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邦基集团提供股票增持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邦基集团最终增持股票金额的90%,贷款期限三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A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邦基集团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邦基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