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2幢1单元102室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江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秀芳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 陈健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思看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