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下午3:00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斌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351,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75,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1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976,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7%;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提案,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提案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五、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