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博科技”)于2024年7月1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90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债券简称:24宏博EB,债券代码:117224。宏博科技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5年1月2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起至宏博科技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3月1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和《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近日,公司收到宏博科技的函告,截至2025年3月7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全部换股完毕,可交债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5,352,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69%,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情况 1、本次换股基本情况 ■ 2、本次换股前后宏博科技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换股中,宏博科技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宏博科技对公司、投资者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承诺或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2、本次换股后,宏博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63,7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785%。本次换股不影响宏博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换股后,宏博科技因可交换债券质押的剩余股份将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宏博科技关于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