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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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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中外运物流40%股权向港航集团出资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出资事宜涉及其持有的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4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22031号),选择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40%股权评估价值为28,406.37万元,与账面价值10,923.82万元相比增值17,482.55万元,增值率为160.04%。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4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28,406.37万元作价向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港航集团每单位权益份额对应的净资产为4.0422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出资价格为4.0422元/注册资本(以港航集团2024年度经审计每单位权益份额对应的净资产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参股公司股权对外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参股公司股权对外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集团”)。 ●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持有的参股公司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物流”)4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28,406.37万元作价向港航集团出资。 ● 风险提示:本次出资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为公司根据现有审计、评估情况的初步测算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持有的中外运物流40%股权出资参与组建港航集团。目前港航集团已成立,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公司拟以中外运物流4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28,406.37万元作价向港航集团出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港航集团每单位权益份额对应的净资产为4.0422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出资价格为4.0422元/注册资本(以港航集团2024年度经审计每单位权益份额对应的净资产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友新路888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C2RBCX4U 4、法定代表人:陈建斌 5、注册资本:309,308.66703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10月31日 7、出资方式:以中外运物流40%股权作价出资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无船承运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股权出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2、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港口理货;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采购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4、股东情况: 单位:万美元 ■ 5、评估情况: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出资事宜涉及其持有的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4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22031号),选择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中外运物流40%股权评估价值为28,406.37万元,与账面价值10,923.82万元相比增值17,482.55万元,增值率为160.04%。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中外运物流40%股权出资,作价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以公司2025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风险分析 本次出资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为公司根据现有审计、评估情况的初步测算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 至2025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3月2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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