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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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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联集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33,670,0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729%。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0名,共对应30个证券账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03月14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8号),公司于2024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70,033股,并于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87,999,301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321,001,133股,占总股本的40.74%。其中,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33,670,033股,占总股本的4.2729%,具体情况如下:
  ■
  2、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4,329,268股增加至787,999,301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拟解除限售的10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自德联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企业本次认购的德联集团股票,也不由德联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3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3,670,033股,占公司股本的4.2729%;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3,670,033股,占总股本的4.27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0名,共对应30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5年2月19日的股本结构,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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