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汉朔科技 2、股票代码:301275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2,240.00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224.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7.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85倍。 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 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数据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境外可比公司相关数字换算为人民币单位,汇率采用2025年2月25日中间价; 注4:境外可比公司未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2023年扣非后EPS和市盈率数据; 注5:根据汇纳科技、有方科技的2023年度报告,汇纳科技、有方科技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非前/扣非后)亏损,在可比公司的2023年平均静态市盈率(扣非前/扣非后)计算中作为极值给予剔除; 注6:境外可比公司Pricer 2023年净利润为负,在平均静态市盈率计算中作为极值给予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27.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1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2月25日(T-3日)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3.8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0.3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1、发行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号楼1层裙楼和4层、5号楼7层 3、联系人:林长华 4、电话:010-84938117 5、传真:010-8493393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联系人:张军锋、任志强 4、电话:010-65051166 5、传真:010-65051156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