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31,700,56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4%。本次股份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334,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5%。 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包钢(集团)公司书面通知,其于近日将持有的公司334,5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钢(集团)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四、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包钢(集团)公司本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本次质押用于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其本次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没有平仓风险,若出现平仓风险,包钢(集团)公司将按照质权人的要求追加质押股票或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本次质押不会造成包钢(集团)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包钢(集团)公司股份质押进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