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5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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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卢凤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31%,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钱利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31%,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 1、卢凤仙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5,487,9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829,333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58,666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钱利荣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5,487,9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829,333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58,666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5年3月7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卢凤仙和钱利荣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该两位股东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卢凤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1%;钱利荣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1、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卢凤仙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1,19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53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3,658,666股,占公司总股本2%。 2、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钱利荣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1,19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53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3,658,666股,占公司总股本2%。 3、上表在计算比例数据时采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卢凤仙和钱利荣就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均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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