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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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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7,380,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钕铁硼永磁材料、电机系列产品、健康器材产品以及电子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生产烧结、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其磁组件,现有横店和赣州两个钕铁硼生产基地,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高端音响、节能家电、曳引机、伺服电机、智能消费电子、风力发电等领域。公司电机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交流、永磁直流、无刷、步进、伺服电机等微特电机和电动推杆执行器,平行轴、蜗轮、行星齿轮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以及各类电机驱动器,产品广泛应用于健康出行、园林农机、特色家电、安防领域、智能物流等领域。同时,公司延伸下游应用,目前涉及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助行器等健康器材产品,以及扬声器等电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情况
  1、稀土永磁材料
  我国作为全球稀土产业主导者,凭借占全球三分之一的稀土矿储量和完善的产业链优势,在稀土行业持续占据全球引领地位。国务院《稀土管理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施行,行业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了政策保障框架。
  在能源结构转型背景下,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相关节能环保政策助力钕铁硼永磁材料打开需求成长空间,核心应用领域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助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快速发展,中国稀土永磁材料产量、消耗量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据SMM稀土数据,2024年全国生产钕铁硼毛坯28万吨,同比增长12%。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288.8万辆,同比增长34.4%,钕铁硼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基础材料之一,需求量随之快速上升。近两年,人形机器人全球化浪潮掀起,国内外科技巨头相继加码布局。自2023年11月《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内人形机器人产业也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节能环保、电驱化、智能化的趋势下,新能源汽车、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消费电子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孵化并发展,稀土永磁行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
  2、电机电控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家庭自动化、高端装备自动化的基石,在尺寸、重量、功率和性能方面具备优势,有助于实现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和高性能化,被誉为“工业设备的心脏”,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
  2024年3月以来,国家发布一系列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全年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突破1.3万亿元,成效显著,2025年扩围政策预期将激活更大存量市场。据产业在线预计,2024年家电领域对微电机的需求规模将突破24.2亿台,同比增幅6.5%。
  Statista和Global Market Insights两大机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全球私人花园数量达约2.5亿个,全球园林设备市场规模预计在2025年将达到435亿美元,2018-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7.0%。受园艺文化普及、草坪护理和园艺活动增加,以及对园林打理效率提升需求等因素驱动,全球范围内对园林机械相关产品需求态势趋于长期增长,进而带动微特电机等核心部件需求上升。高工机器人(GGII)预测2030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151亿美元,2024-2030年CAGR将超过56%,全球人形机器人销量将从1.19万台增长至60.57万台。在政策与技术的双重催化下,微特电机拥抱新质生产力,或将开启行业发展的新纪元。
  3、健康器材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时代鲜明的全球趋势之一,医疗保健、营养和生活水平的进步大大延长了人的寿命。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的最新统计和预测显示,全球65岁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可能在2040年上升至14.3%,2050年可能上升到16.3%,本世纪下半叶中后期可能达21%,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而据我国2025年1月公布的数据,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也首度突破3亿人。老龄化进程加速将为健康器材创造结构性机遇。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智能轮椅、移位机、康复护理床等生活照护产品;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
  202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推广智能化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发展银发经济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各地政府将扩大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作为重点。国家对老龄化趋势重视程度趋深,智慧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广受欢迎,内生需求不断扩大。据淘天数据,2024年淘宝天猫适老家具成交同比增长50%,购买人数增长1.5倍,适老家具的供给增长3.7倍。
  欧美等海外市场较国内发展更早,政策相对更为完善,消费习惯已形成。从海关总署数据来看,电动轮椅出口数量逐年攀升,海外市场需求增长可观。轮椅产品智能化、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国家政策逐步完善、经济增长促进消费升级等多方面因素将共同推动电动轮椅市场的发展。未来智能化、多功能化、个性化、轻便化的电动轮椅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
  4、电子声学
  2023年7月-8月,发改委、工信部分别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一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品供给质量水平,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培育壮大视听产业作为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车载视听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
  电声产品作为消费电子的重要配套,广泛与智能手机、电脑等消费电子配套使用,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2.86亿台,同比增长5.6%,时隔两年实现触底反弹。2025年全国性政府消费补贴政策将手机等数码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有望延续增长趋势;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各大厂商内卷升级,车辆配置如音响系统逐渐成为重要卖点,车载视听市场快速增长;同时,随着AI技术、无线互联技术的发展和软件算法的不断优化,智能声学产品走进千家万户,在智能家居生态链中不断更新应用。
  以智能音箱为例,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数据,到2028年,全球智能音箱市场规模预计将增长至342.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1%。随着全球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回升,智能家居应用拓展及汽车行业的拉动,电声行业有较好的未来发展前景。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企业之一,同时具备研发和生产烧结、粘结两种工艺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产品的能力,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材料生产、加工制造、表面处理等完整的生产线,并与众多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子公司英洛华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曾荣获“省级数字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称号,拥有一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业内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2022年,英洛华磁业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获第十二届国际稀土产业大会2021年度全国稀土永磁优秀企业奖、2022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2023年,英洛华磁业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英洛华磁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获评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子公司赣州东磁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节能电梯和风力发电等节能环保领域核心应用材料的主力供应商,其先进的技术和高效的管理使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赣州东磁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赣州市东磁稀土江西省级技术中心、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浙江省级研发中心获批。
  公司子公司联宜电机历史悠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与众多细分行业内的龙头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的数十个国家。联宜电机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信息化示范企业、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国家智能制造项目、国家绿色制造项目、国家强基工程项目、国家863项目等项目30多项。2021年,联宜电机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2022年,联宜电机顺利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复评,获评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首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2021年度金华市创新能力十强企业,荣获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2023年,联宜电机入选浙江省“云上企业”名单,荣获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国家级)、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商标二等奖、2022年度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东阳市2022年度引育人才杰出奖。报告期内,联宜电机获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贡献奖、浙江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公司子公司英洛华康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工业设计中心、金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曾荣获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金华市电子商务重点品牌、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豹奖等荣誉称号,2022年通过“金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康复器材产品还被列入工信部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英洛华康复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成金华市专家工作站建站,荣获天猫2023年度“创新单品”和“趋势单品”两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6,303,129股后的1,097,380,9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36,075,240.78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魏中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吴兴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美剑
  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传 真: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每项提案只能选一个表决意见,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关联监事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下属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拟于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2.79万元,转回202.1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28万元,转回57.10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1.09万元,转回122.45万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6.46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49.19万元,转回0.11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存货跌价损失10,849.08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24.98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24.9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6.46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574.06万元,合计11,670.52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303.46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0,303.46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225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648,210.36元,2024年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0,167,487.7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2,880,715.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59,522.39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710,655.05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6,303,129股后的1,097,380,9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36,075,240.78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869,740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106,414,351.52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42,489,592.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92%。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225号);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
  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其中,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以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年度计划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各下属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下属公司)之间、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均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下属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及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
  1、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及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及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宜电机资产总额为99,870.47万元,负债总额为29,467.46万元,净资产为70,403.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790.16万元,利润总额6,588.14万元,净利润6,196.49万元。
  8、联宜电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
  1、成立日期:2003年6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英洛华磁业资产总额为72,896.73万元,负债总额为23,497.24万元,净资产为49,399.5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900.50万元,利润总额4,516.98万元,净利润4,516.98万元。
  8、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301室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英洛华进出口资产总额为30,523.25万元,负债总额为18,012.52万元,净资产为12,510.7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925.87万元,利润总额3,893.17万元,净利润2,845.59万元。
  8、英洛华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
  1、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赣州东磁资产总额为103,005.54万元,负债总额为51,699.59万元,净资产为51,305.9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604.48万元,利润总额1,319.80万元,净利润1,730.18万元。
  8、赣州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
  1、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赣州东磁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阳东磁资产总额为84,521.63万元,负债总额为48,178.72万元,净资产为36,342.9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929.94万元,利润总额2,127.06万元,净利润2,241.88万元。
  8、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康复”)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3、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动代步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英洛华康复资产总额为26,857.10万元,负债总额为12,506.50万元,净资产为14,350.5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240.13万元,利润总额7,795.82万元,净利润7,040.28万元。
  8、英洛华康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英洛华联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A楼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宜进出口资产总额为22,611.17万元,负债总额为15,713.71万元,净资产为6,897.4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734.20万元,利润总额2,273.27万元,净利润1,656.52万元。
  8、联宜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方科技”)
  1、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薛峰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玩具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模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方科技资产总额为25,542.67万元,负债总额为18,924.60万元,净资产为6,618.0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34.25万元,利润总额-1,046.70万元,净利润-1,000.54万元。
  8、全方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下属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及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对《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期限自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理财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控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做好理财产品前期调研,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造成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因执业行为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因执业行为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和接受监管谈话各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7,166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预判,202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7,16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法定代表人:任海亮,注册资本:162,671.2074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生产、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电池制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110,291.95万元,净资产918,527.73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358,146.84万元,净利润92,632.08万元。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47,694.457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71,049.83万元,净资产347,534.77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29,069.70万元,净利润25,826.92万元。
  3、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工程”),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14,48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6,302.17万元,净资产18,451.69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9,803.63万元,净利润1,525.16万元。
  4、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零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36,351.01万元,净资产57,077.01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8,139.48万元,净利润-250.15万元。
  5、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叶飞,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社区度假村3幢,主营业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063.58万元,净资产2,871.17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882.65万元,净利润91.70万元。
  6、东阳市惠速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速通贸易”),法定代表人:郑叶飞,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4日,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明辉大道1号一楼,主营业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
  7、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52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主营业务: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4,102.68万元,净资产7,827.72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207.68万元,净利润837.64万元。
  8、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法定代表人:何永强,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发电、供热,供热管道维护,煤灰煤渣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7,666.25万元,净资产22,906.4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306.37万元,净利润3,927.13万元。
  9、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燃气”),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6,811.43万元,净资产25,044.32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1,981.33万元,净利润4,124.49万元。
  10、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法定代表人:吴兴,注册资本:43,5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42,777.00万元,净资产372,330.60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3,776.59万元,净利润12,805.67万元。
  11、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法定代表人:袁细妹,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电子元件、机械、电机、五金电器、铝电解电容器、镀铝膜、涂布、铝箔、扬声器、音箱、塑胶、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电器元件、智能电器开关、塑胶永磁体、打印机耗材(不含电镀)制造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销售;纸箱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7,683.32万元,净资产38,349.51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6,743.94万元,净利润1,746.37万元。
  12、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影视城”),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50,16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主营业务: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诊所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剧本娱乐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艺娱乐活动;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87,501.93万元,净资产488,227.2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6,648.96万元,净利润17,840.70万元。
  13、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艺术团”),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主营业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剧本娱乐活动;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26.74万元,净资产-661.10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188.42万元,净利润-25.07万元。
  14、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四合水”),法定代表人:金国栋,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第二电子工业区电镀集聚区,主营业务: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水处理工程安装。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464.68万元,净资产149.0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76.48万元,净利润4.39万元。
  15、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跃显,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86.60万元,净资产349.75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74.22万元,净利润94.58万元。
  16、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8,276.34万元,净资产-5,571.93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79.49万元,净利润269.68万元。
  17、东阳横店东磁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大厦”),法定代表人:朱勤,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东磁大厦515室,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足浴服务;食品销售。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53.33万元,净资产85.26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61.67万元,净利润-14.74万元。
  18、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品投资”),法定代表人:李佳,注册资本:8,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灵隐路18号后门九里松度假酒店288室,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488.60万元,净资产7,129.47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97.46万元,净利润341.26万元。
  19、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剧组服务”),法定代表人:黄雷光,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区101室,主营业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设计、代理;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7,224.76万元,净资产72,730.95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934.25万元,净利润7,938.75万元。
  20、浙江矽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瓷科技”),法定代表人:吴兴,注册资本:4,276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5楼,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622.27万元,净资产-654.9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30万元,净利润-824.57万元。
  21、浙江柏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为科技”),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3号2号楼,主营业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909.03万元,净资产1,700.54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90.67万元,净利润-285.81万元。
  22、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横建筑”),法定代表人:杜一心,注册资本:39,05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璜,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82,058.37万元,净资产52,820.29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0,703.73万元,净利润1,744.33万元。
  23、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禾水电”),法定代表人:胡全兵,注册资本:6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514.88万元,净资产1,164.47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00.44万元,净利润499.90万元。
  24、浙江微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度医疗”),法定代表人:吴兴,注册资本:8,080.8081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化工产品销售、生产;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1,330.06万元,净资产23,586.3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473.08万元,净利润10,563.8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东磁、得邦照明、得邦工程、东磁有限、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东阳燃气、横店进出口、横店影视城、矽瓷科技、柏为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农副产品公司、诚基电子、横店艺术团、东磁大厦、柏品投资、影视剧组服务、东横建筑、三禾水电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惠速通贸易、东磁电机系兄弟公司的孙公司。上述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东阳四合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横店热电系公司关联人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微度医疗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法人,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公允、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的方式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市场供需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致,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发生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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