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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5-01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25年1月16日任期届满,鉴于彼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2025年3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董事会换届工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丙娣、朱海涛、饶健华、刘文清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桂莲、周荣、刘庆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桂莲、周荣、刘庆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桂莲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第十届董事会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8日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丙娣:女,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88年6月本科毕业于广州对外贸易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4年12月硕士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广东省珠海市粤海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
  黄丙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朱海涛:男,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本科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连平县金顺安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源市明珠银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任广东梅州兴宁石油公司职工,广东省佛山市邮电技工学校职工,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饶健华:男,1966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86年7月毕业于广东省对外贸易学校会计专业;1991年6月专科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自学考试);2002年12月本科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自学考试)。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曾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会计,德国汉堡金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侨鹏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中化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首席风控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饶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文清:女,1972年出生,汉族,暨南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广东金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建处、金融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营业部客服部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广州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花城大道营业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大道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桂莲:女,1965年出生,汉族,群众,研究生,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6年6月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精密机械工程专业,1989年6月研究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空间机构及机器人专业,2003年1月研究生毕业于澳洲MURDOCH UNIVERSITY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从事财务软件开发、香港李卓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经理、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经理、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桂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周荣:男,1959年出生,汉族,同济大学汽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原总工程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原秘书长,中国电工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委会原副主任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组织IEC注册专家,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主持或独自承担了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原机械工业部、天津市科委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30项。获中国汽车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7项,主持编写电动汽车国家标准30项,编辑出版专著2本,在核心科技刊物上发表50多篇论文。2019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现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技术顾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庆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曾任国匠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庆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5-01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 7 人。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以相关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5-01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广州总部会议室,会议时间:下午2:30)。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 7 人。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同意由黄丙娣、朱海涛、饶健华、刘文清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同意由黄桂莲、周荣、刘庆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
  至2025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5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3月2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媚、薛山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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