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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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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贵州新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邓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工程基建服务、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业务、采购商品及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租赁及提供行政服务等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年度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代“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国寿资产-中伟优势甄选2301资产管理产品》、《国寿资产-中伟优势甄选2302资产管理产品》、《国寿资产-中伟优势甄选2303资产管理产品》等以上三个资产管理产品(以下合称“资产管理产品”),以上资产管理合同对资管产品的基本情况、期限和规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来源及数量
  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资产管理产品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778,037股,买入股票占购买完成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16%。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10,889,251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的1.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出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889,2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
  (三)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锁定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维护本期计划持有人利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延长至 2027年5月29日。
  在新的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两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两个月再次召开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 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4、5、6及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特别提示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3月24日12:00-14:30。
  3.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
  5.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
  6. 会务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9”,投票简称为“中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体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3月2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5年3月24日12:00-14:30之间到达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附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法人股东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范围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说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基于以上修订内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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