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5-1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任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郑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郑立先生申请辞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任后,郑立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郑立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郑立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郑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刘飞先生个人简历 刘飞,男,1978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调度、处长助理;2006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郑州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成本组组长、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5月至2021年9月,任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联合采购一部副部长;2021年9月至2025年1月,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控与审计部副部长、部长;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内控法务部副部长;2025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5-11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二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5-1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刘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锐先生申请辞任董事会秘书和首席投资官职务。辞任后,刘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刘锐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首席投资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展现出的卓跃领导力和无私奉献给予高度认可,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郑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郑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郑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98-66822672 传真:0898-66822672 电子邮箱:000572@haima.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郑立先生个人简历 郑立,男,1987年生,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统计员,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业务师、主任业务师,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转型研究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郑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