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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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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5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及所属部分企业开展交易,涉及采购铜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加工服务等,销售废铜、废料等以及向公司股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母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国轩高科”)销售锂电池铜箔等。公司以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5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其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甘国庆、陈四新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公司股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母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谢晓昕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3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对涉及“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需修改的文件进行一一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5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预计价格合理、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该等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针对该项业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甘国庆、陈四新、谢晓昕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及所属部分企业开展交易,涉及采购铜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加工服务等,销售废铜、废料等以及向公司股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母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国轩高科”)销售锂电池铜箔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以2024年1-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5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47.53亿元(不含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甘国庆、陈四新、谢晓昕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关联股东铜陵有色、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仍在审计中,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上年度已发生金额采用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2:因铜陵有色、有色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较多,针对单一关联方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情况,按照铜陵有色控制的公司、有色控股控制的公司(不含铜陵有色)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1: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预估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24年1-11月,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为5,508.45万元,包含子公司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工程、公司“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生产仓库工程、子公司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槽罐设计制作安装及子公司合肥铜冠“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厂房一、二工程、水处理土建工程等,该等交易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3)法定代表人:龚华东
  (4)注册资本:1,266,700.9987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港口经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铜陵有色总资产858.14亿元,净资产336.22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3.08亿元,利润总额50.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为铜陵有色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披露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3)法定代表人:龚华东
  (4)注册资本:370,203.39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期货业务;交易所业务;报纸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有色控股总资产10,930,454.87万元,净资产3,699,874.76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4,496,479.30万元,净利润333,179.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有色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有色控股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西湖二路
  (3)法定代表人:汪洋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总资产98,786.06万元,净资产19,628.43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314,545.01万元,利润总额-1,093.98万元,净利润-1,170.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四)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金山路
  (3)法定代表人:梁洪流
  (4)注册资本:80,203.8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金银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选矿;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金隆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938,893.30万元,净资产642,334.97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642,466.69万元,利润总额94,685.89万元,净利润72,038.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五)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胡铜生
  (4)注册资本:1,49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铜及铜合金锭管棒线型及其制品以及设备、技术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开发、生产和销售氧化锌、铜加工熔炼渣产品(需经环境评估的,评估合格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总资产26,086.02万元,净资产-41,879.02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3,972.88万元,利润总额-1,187.26万元,净利润-1,187.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以往发生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六)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969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克胜
  (4)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矿石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总资产52,759.97万元,净资产3,327.51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65,746.50万元,利润总额-1,472.70万元,净利润-1,425.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七)铜陵市五松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327号
  (3)法定代表人:卫平
  (4)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酒店管理。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铜陵市五松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07.46万元,净资产157.97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631.55万元,利润总额8.99万元,净利润8.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市五松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有色控股的间接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市五松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八)合肥铜冠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创谷科技园一期D9楼7层
  (3)法定代表人:丁勇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化控制工程、计算机网络、通讯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开发和施工;人工智能系统、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联网产品研发和销售;工业机器人产品研发和销售;工业云平台、云应用服务;工业衡器、仪器仪表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环境检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机动车检测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合肥铜冠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324.00万元,净资产2,698.93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863.49万元,利润总额-206.52万元,净利润-197.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肥铜冠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合肥铜冠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九)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
  (3)法定代表人:李缜
  (4)注册资本:177,887.4835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09月30日,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31.95亿元,净资产251.5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1.75亿元,利润总额42,141.55万元,净利润41,234.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国轩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披露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从关联方采购铜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加工服务等,及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该等关联交易,2025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各关联方法人签署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铜陵有色采购铜原料、燃料及动力;向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采购铜丝,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销售商品,均属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铜冠铜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保本型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024年3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截至2025年3月3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合计20,000万元,将在2025年3月5日前到期,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品种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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