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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
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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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投资运作需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5日起,将华夏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综指,扩位证券简称:科创综指ETF华夏,基金代码:5890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400万份。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四日 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3)原定开放期为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开放期内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5年3月4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5年3月5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 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3月12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为50,720,000份,均为场内份额解除限售,无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98,08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4.52%。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148,8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7.20%。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将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解除限售份额。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的长沙览秀城购物中心项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根据《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本基金2024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49,592,155.00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5年3月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3.200元,相较于发行价格涨幅为19.85%。本基金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49,592,155.00元。基于上述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2.67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经年化的净现金流分派率计算为: 49,592,155.00/(2.670×400,000,000)/336*366=5.06%。 2、如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5年3月3日收盘价3.200元/份,以2024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经年化的净现金流分派率计算为: 49,592,155.00/(3.200×400,000,000) /336*366=4.22%。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 ①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系本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2024年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由于本基金2024年存续期非完整自然年度,按照简单年化方式计算净现金流分派率。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②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③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二级市场价格或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关注并谨慎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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