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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4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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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3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5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62%,购买的最高价为18.65元/股,最低价为17.8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525,591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1.82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85元/股,最低价为13.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0,655,4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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