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聘担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35号)的规定,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保险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保险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保险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兰亚东 签名:■ 日期:2025年2月25日